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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重点村庄建房行为将得到规范

时间:2017-08-14 09:30:00       来源:池州发布
摘要:近日,我市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被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覆盖或部分覆盖的村庄、市五条旅游精品示范线路沿线

近日,我市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被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覆盖或部分覆盖的村庄市五条旅游精品示范线路沿线的村庄和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重点村庄建房行为进行规范。

我市通过建立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导则、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等组成的规划设计控制体系,加强农房建设程序管理,到2020年重点村庄建设都有规划依据、都按规划实施。明确由乡镇政府审批两层及以下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方可建设,市、县(区)有关部门对乡镇政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