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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17年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开始

时间:2017-08-28 13:09:47       来源:阜阳市人社局官网
摘要:为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规定,阜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

为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规定,阜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向符合条件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其中对列入省、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再补贴500元,中级(四级)再补贴750元,高级(三级)再补贴1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再次晋升等级的可再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相应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程序

(一)申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审核。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通过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与企业享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信息及国家、省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系统核查等方式对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三)公示。比对、审核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相应的网站对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四)支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职工本人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