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安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
省、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安徽省教师资格
认定指导中心
0551-62831877
六安市教育局
0564-3379809
金安区教育局
0564-3261739
裕安区教育局
0564-3235062
霍邱县教育局
0564-2717079
0564-6080157
舒城县教育局
0564-8622385
金寨县教育局
0564-7064834
霍山县教育局
0564—5229913
叶集教育和科技局
0564-649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