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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时间:2017-09-13 22:13:51       来源:12345
摘要: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安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

省、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安徽省教师资格

认定指导中心

0551-62831877

六安市教育局

0564-3379809

金安区教育局

0564-3261739

裕安区教育局

0564-3235062

霍邱县教育局

0564-2717079

0564-6080157

舒城县教育局

0564-8622385

金寨县教育局

0564-7064834

霍山县教育局

0564—5229913

叶集教育和科技局

0564-649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