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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如何大力推动“电商宣城”建设?

时间:2017-09-20 16:22:01       来源:12345
摘要:宣城市委、市政府于8月1日发布《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市 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扶持电商发展。8月18日发布《关于推进“

宣城市委、市政府于8月1日发布《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市 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扶持电商发展。8月18日发布《关于推进“电商宣城”建设的 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电商宣城”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同时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电商宣城”的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在9月份召开《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宣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通知》扶持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动集聚发展

建筑面积≥ 8000 ㎡且入驻面积率≥ 60%的电商产业园区,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

新建面积>5000㎡,投资总额>500万元且为10家以上电商企业配送的快递处理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商和快递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租金补助。

二、支持平台建设

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在我市投资,可实行“一事一议”。

使用面积> 2000 ㎡、软硬件投资>100 万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三、扶持主体升级

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网络销售额增幅超过30%,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快递企业年收派量超过400万件、800万件,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培育服务企业

专业从事电子商务金融、信用、数据、代运营的服务企业,年度市内入库税收达一定数额,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五、力助跨境电商

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或租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面积达3000㎡以上且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六、完善配套服务

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分别补贴资金5万元。

《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电商安徽”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社会经济融合发展;二是电子商务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各领域、各环节,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发展电子商务是加快我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需要;三是积极培育打造具有鲜明宣城地方特色的电商集群,发展智能城市是促进我市打造“四个特色之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支撑。

二、《意见》的工作思路

以推进“电商宣城”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快改造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推动一二三产业、线上线下、内外贸深度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实现从“买进来、卖出去”到“买全国、卖全国”和“买全球、卖全球”,实现“宣城品牌”走向国家级、世界级。着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电商龙头企业和千军万马的中小电商企业,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为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提供重要支撑。

三、《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800亿元,年均增长25%;网络零售额超过160亿元,年均增长30%,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年均增长40%。到2020年全市初步实现电子商务创新能力显着提升、电子商务集聚效应明显、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四、《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6个方面:

在着力培育电商主体方面。提出培育本土电商品牌、提升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影响力,积极承接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宣城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和分支机构,支持中小电商企业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提出深入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鼓励电商企业扩大在便民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以“文房四宝”为重点的文化产品领域的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