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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时间:2017-09-25 14:15:45       来源:青阳网青阳论坛
摘要: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关系民生和发展的大工程。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于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拓展城市发展空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关系民生和发展的大工程。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于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重塑城市形象。

今年计划棚户区改造1022套

池州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

13个棚改项目中有11个项目940户实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91.98%。截至目前已开工237套。

日前,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17年棚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48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全市2017年1022户棚户区改造,分别为——

平天湖风景区46万元

贵池区349万元

东至县109万元

石台县398万元

青阳县46万元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已落实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融资贷款4亿元。

据了解,2017年棚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4691公顷,已预安排——

贵池区0.54公顷

东至县0.1683公顷

石台县0.6168公顷

青阳县0.072公顷

平天湖风景区0.072公顷

各地将目标任务落实到13个棚改具体项目,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库,项目前期工作均在有序开展。

实物和货币安置相结合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类型分为城市危房和城中村。

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成片占地2万平方米,非集中成片占地2000平方米以上。

城中村占地4000平方米,10户以上,房屋为砖木或砖混等简易结构,建筑密度在50%以上,使用年限超过30年,房屋质量B级及以上,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

“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类型。”市住建委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征收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要积极推行货币安置,通过提供政策优惠、规范操作流程、优化交易服务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自主购买商品住房。

去年全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数5547套,分别为——

江南产业集中区561套

贵池区1225套

东至县3285套

石台县190套

青阳县286套

从系统提取数据看,全市共基本建成6421套,完成率为115.76%。

江南产业集中区561套

贵池区1234套

东至县3788套

石台县327套

青阳县511套

分别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100.00%、100.73%、115.31%、172.11%和178.67%。

据了解,2016年全市棚户区计划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423套,分别为——

贵池区1225套

东至县687套

石台县231套

青阳县280套

从系统提取数据看,全市共开工棚户区2454套,完成率101.28%。

贵池区1234套

东至县690套

石台县249套

青阳县281套

分别完成开工任务的100.73%、100.44%、107.79%和100.36%。全市已超额完成今年开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