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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肥东县公安局户口分户如何办理?

时间:2018-09-25 09:22:12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请问肥东县公安局户口分户如何办理?我家是肥东县农村户口,男性,已婚,目前户口和我的父母在一起;现在孩子出生了,户口还没上,想把我的户口分出来,和孩子一起独立成户,请问如何

问题案例:请问肥东县公安局户口分户如何办理?我家是肥东县农村户口,男性,已婚,目前户口和我的父母在一起;现在孩子出生了,户口还没上,想把我的户口分出来,和孩子一起独立成户,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解答来源:肥东县​

解答内容:经肥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核查,根据《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第十四条规定:农村地区祖居户,有合法固定的宅基地,子女已结婚成家、单独生活,并居住在本地的,凭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可办理分户手续。对上述规定中,若群众提供不出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也可凭村、镇证明,经民警调查后办理。村镇证明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1、是本村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祖居户);2、子女已结婚成家并单独居住生活在本村、居;3、居住的房屋非违章建筑;4、村、镇政府同意分户。证明材料齐全,派出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十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