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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出租车起步价调整!本月25日开始执行!

时间:2018-10-20 23:02:24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关于调整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暨完善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滁

关于调整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暨

完善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完善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听证会。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对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与会人员一致赞同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和完善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并对出租车运价调整水平、春节期间出租车临时加价、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在充分考虑听证会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并报经滁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一)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为1.6元/公里。

(二)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由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起步基准价基础上,按照浮动幅度范围和浮动时限,确定实际执行价格。

1、起步基准价:以此次调整后的起步价7元/2.5公里作为基准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为15%(起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3、浮动时限:此次调整后的起步价7元/2.5公里执行满2年,方可实行上浮;上浮后的起步价执行满3年,重新开展运价成本监审。运价下浮无时间限制。

4、操作方式:各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由经营企业和驾驶员共同参与的运价内部调整机制。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或出租车行业协会)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市场供需及驾驶员意见等因素,拟定是否调整起步价、起步价上浮或下浮调整方案,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后执行。

(三)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四)维持现行等时费、空驶费、夜间补贴等政策。

1、等时费:免费等候5分钟,满5分钟后收取等时费,0.3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2、空驶费:行驶8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

3、夜间补贴:夜间(22:30—次日5:30)起步价加价1元。

4、计费单位: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等通行费用由乘客承担。

(五)完善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实行挂钩联动,运价随着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1、联动办法:以占滁城车用天然气市场份额较大的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现行车用天然气价格3.49元/立方米为基准,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0.4元/立方米并稳定1个月,启动联动机制,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不调整,车公里租价联动上调或降低0.1元/公里。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不足0.4元/立方米或超出0.4元/立方米的部分,在下一个联动周期累加计算。

2、操作方式:当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化达到联动机制的启动点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测算并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

3、联动周期: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的本次启动与下次启动之间为一个周期。为保持出租车运价的相对稳定,联动周期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六)执行时间。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政策从2018年10月25日起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关于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20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12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将起步价调整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下同)1.6元/公里;有8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将起步价调整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调整为1.7元/公里。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将起步价调整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为1.6元/公里。适当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既能合理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保障驾驶员合理收益,又兼顾到乘客承受能力,对乘客支出影响较小。

(二)关于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由现行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将起步价由现行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即: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起步基准价基础上,按照浮动幅度范围和浮动时限,确定实际执行价格。另外,1名听证会参加人表示目前网约出租车还无法与巡游出租车形成竞争,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下浮的可能性较小。待巡游出租车市场准入放开后,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比较适宜。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将起步价由现行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改革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形式,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巡游出租车市场竞争力,推进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新老业态融合的需要。同时,考虑到乘客利益和市场稳定,明确起步价的浮动幅度、浮动时限和操作方式,有效防止运价和客运市场出现不稳定情况。

(三)关于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20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3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共3天)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5元/车次;有17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在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对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一方面充分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避免出现春节期间市民出行“打车难”问题,另一方面规范巡游出租车价格行为,解决出租车春节期间“擅自加价”问题。

(四)关于等时费、空驶费、夜间补贴等。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维持现行等时费、空驶费、夜间补贴等政策。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维持现行等时费、空驶费、夜间补贴等政策。

1、等时费:免费等候5分钟,满5分钟后收取等时费,0.3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2、空驶费:行驶8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

3、夜间补贴:夜间(22:30—次日5:30)起步价加价1元。

4、计费单位: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等通行费用由乘客承担。

(五)关于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结合车用天然气价格政策等变化,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使运价联动调整更加简便透明。

1、基本原则: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实行挂钩联动,运价随着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2、联动办法:以占滁城车用天然气市场份额较大的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现行车用天然气价格3.49元/立方米为基准,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0.4元/立方米并稳定1个月,启动联动机制,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不调整,车公里租价联动上调或降低0.1元/公里。车用天然气价格涨跌不足0.4元/立方米或超出0.4元/立方米的部分,在下一个联动周期累加计算。

3、操作方式:当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化达到联动机制的启动点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测算并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

4、联动周期:巡游出租车运价与气价联动机制的本次启动与下次启动之间为一个周期。为保持出租车运价的相对稳定,联动周期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特此公告。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