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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肥东新农合在市区省立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时间:2019-05-26 05:38:13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请问肥东新农合在合肥省立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解答来源:肥东县 解答内容:经县医保中心核实,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

问题案例:请问肥东新农合在合肥省立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解答来源:肥东县      

解答内容:经县医保中心核实,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2018〕96号)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门诊待遇他其他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住院,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起付线及支付比例为:参保居民在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跨县域和合肥市区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和在上级医院急诊抢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变;未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45%比例报销。为此,如你就我县参保人员,在省立医院就医住院,属于跨市区治疗,起付线为2000元,通过逐级转诊政策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未通过逐级转诊政策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一个保险年度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