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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2亿!滁州这里将建设大型文化城!位置在↘

时间:2019-10-19 13:16:35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关于《滁州御龙文化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滁州御龙文化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19]322号)滁州御龙文化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滁州御龙文化旅游度假有

关于《滁州御龙文化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滁州御龙文化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滁环[2019]322号)

滁州御龙文化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御龙文化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滁州御龙文化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马厂村黑狼庙水库东侧、大路徐村西侧、建设用地约4640㎡,总投资12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光武帝庙、汉文化交流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等,设计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扬尘治理。运输土方、沙石等车辆要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压尘或防尘网防尘,减少扬尘污染,确保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质量不降低。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餐饮废气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实施要完善管网收集系统,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应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景区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2002)要求,作为景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营运期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位置,加强绿化工作,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做好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消毒等工作,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工程建设要以节约土地为原则,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临时取土弃土场,并远离环境敏感点,完善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恢复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6.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请滁州市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