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9日)
亳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多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5个社区
看看有你家吗?
被征地村(组)及征地位置和面积
酒城社区(原十九里镇李门楼村)
汤王社区(原十九里镇汤庄村)
文苑社区(原十九里镇李门楼村)
神农社区(原十九里镇杨桥村、汤庄村)
老君社区
16.5343公顷(计248.0145亩)
15.4369公顷(计231.5535亩)
酒城社区
20.004公顷(计300.06亩)
14.3775公顷(计215.2265亩)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每亩41800元。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参照农用地标准执行。
(一)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汤王社区 原十九里镇汤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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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城社区原十九里镇李门楼村
汤王社区原十九里镇汤庄村
文苑社区原十九里镇李门楼村
神农社区原十九里镇杨桥村、汤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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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社区16.5343公顷
(计248.01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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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城社区20.004公顷
(计300.0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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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社区15.4369公顷
(计231.553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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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城社区14.3775公顷
(计215.226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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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谯政〔2015〕143号),据实补偿。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对象和方式
1、属农民个人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2、属村集体共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拨付村(组)集体,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3、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物的补偿费发放给所有者;
4、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补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被征地农民个人的,采用打卡发放到农户。
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其中:
(一)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