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医疗保险待遇中的第九条规定:产妇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定额补助800元。孕产妇住院医药费用主要为(占比≥50%)妊娠期或分娩期合并症、并发症医药费用的,按照同类别医院住院基金补偿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所有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医疗终结后一年,请您务必于次年6月30日前携带: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到参合地的卫生院进行申报。祝您生活愉快!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 请与五河医保中心尤胜景联系,联系电话:5051162。
根据《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医疗保险待遇中的第九条规定:产妇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定额补助800元。孕产妇住院医药费用主要为(占比≥50%)妊娠期或分娩期合并症、并发症医药费用的,按照同类别医院住院基金补偿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所有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医疗终结后一年,请您务必于次年6月30日前携带: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到参合地的卫生院进行申报。祝您生活愉快!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 请与五河医保中心尤胜景联系,联系电话:505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