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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有哪些流程?

时间:2019-11-19 22:21:37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根据《方案》,马鞍山市将对花山区、雨山区内未设电梯多层住宅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修建年限较早、增设条件充分、居民意愿强烈原则,分别遴选多层住宅10个单元,共计20个单元作为试点

根据《方案》,马鞍山市将对花山区、雨山区内未设电梯多层住宅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修建年限较早、增设条件充分、居民意愿强烈原则,分别遴选多层住宅10个单元,共计20个单元作为试点备选。

增设电梯有哪些流程?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以下称为建设者),建设者可以自行办理,或者委托房屋管理单位、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电梯运营商或者工程设计单位等为代理人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

建设者应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着位置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就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建设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电梯运营商及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电梯安装,并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安装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检验。电梯投入使用前,建设者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将登记标志应当置于电梯的显着位置。电梯投用前,建设者应当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施工单位应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日常维护保养。

同时,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的电梯,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按照增设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相应责任。因增设电梯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