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滚动资讯

马鞍山最新一批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时间:2019-12-05 23:32:32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9年度第19批次)(2019年第36号)2019年11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9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967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度第19批次)(2019年第36号)

2019年11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9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967号),批准征收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坝社区南库村民组集体土地3.4178公顷,用于城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二、被征村(组)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坝社区南库村民组集体土地,共计3.4178公顷,其中农用地3.4173公顷(其中耕地2.4193公顷),建设用地0.0005公顷。

三、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

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48号令)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5〕74号)等规定办理。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该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杨坝社区)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手续。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搭、翻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收补偿登记和被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登记的,以区级征收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此方案由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29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年度第6批次)(2019年第35号)

2019年11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9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966号),批准征收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坝社区南库村民组、杨坝村民组等集体土地0.5346公顷,用于城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二、被征村(组)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坝社区南库村民组、杨坝村民组等集体土地,共计0.534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44公顷(其中耕地0.4475公顷),建设用地0.0294公顷,未利用地0.0108公顷。

三、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

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48号令)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5〕74号)等规定办理。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该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杨坝社区)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手续。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搭、翻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收补偿登记和被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登记的,以区级征收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此方案由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29日

来源:马鞍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