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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出台新规:严重失信者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时间:2019-12-31 03:46:05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亳州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下发此举进一步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及管理工作将对我市住房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办法规定,对家庭失信个人或失

《亳州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下发此举进一步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及管理工作

将对我市住房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办法规定,对家庭失信个人或失信单位的严重失信行为,可依法依规采取下列方式联合惩戒:

(一)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二)自记入信用档案之日起3年内不得受理其在本市范围内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列入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将其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供相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实施联合惩戒;

(四)可作为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资金扶持的参考依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

轻微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为6个月,较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为12个月,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为36个月。信息记录有效期自失信行为被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之日起计算。失信行为被纳入其他部门诚信惩戒体系的,信息记录有效期从其相关规定。

信息来源:亳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