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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办理养殖证,不知道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0-01-05 05:13:23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我想办理养殖证,不知道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谢谢!处理意见:您好,养殖家禽办理养殖证件需要:1、你所从事的畜禽养殖必须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以外进行,具体禁养区划定范围请与当

我想办理养殖证,不知道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处理意见:您好,养殖家禽办理养殖证件需要:1、你所从事的畜禽养殖必须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以外进行,具体禁养区划定范围请与当地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联系询问。2、如果你从事的畜禽养殖量达到规模养殖场水平,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3、你的养殖场通过环评以后,如果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可以到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由县区畜牧兽医部门现场审核合格后可以发证。详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2.《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2015年修订)》第三条 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十九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家畜遗传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继续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申请人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5个月前,依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申请。3.《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第十九条 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核发:(一)原种(纯系)场、曾祖代场、种公牛站、国家重点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胚胎或者其他遗传材料的,由省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祖代场、省级重点种畜禽场,由省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畜禽父母代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四)从事种畜禽销售、种蛋孵化以及种公畜配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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