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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征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0-02-05 08:10:52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

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1号)要求,经商市税务局、医保局同意,现将我局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征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我市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灵活就业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社保咨询电话:0561-3885237

二、延长2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

市税务局允许延长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参保单位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可延长至2月24日。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申报的,可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进一步延长期限,或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税务机关沟通,视疫情防控情况预约办理。税务咨询电话:0561-3117612

三、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受影响

在疫情防控期间,凡因实体大厅暂停未能及时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业务的,待实体大厅开通补办手续后,允许从应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日期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各项待遇,确保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社保咨询电话:0561-3051657;医保咨询电话:0561-3053075、0561-305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