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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学和复工最新通知发布!还有合肥105个病例小区汇总!

时间:2020-02-13 00:12:25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 2月8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下称“第10号通告”),今天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问:企业复工复业的时序如何安排?

2月8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下称“第10号通告”),今天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问:企业复工复业的时序如何安排?

答:

根据第10号通告精神,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有序组织复工。总体安排是分期分批、有序组织、错峰复工。

涉及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优先复工,市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1.工业企业分批次复工。

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备的工业企业复工。

2月17日,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备的工业企业复工。

2月24日,其它工业企业复工。

2.建筑业企业推迟复工。

2月24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复工。

3月2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复工。

3月9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复工。

3.服务业企业有限复工。

①2月10日,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饭店复工。

②2月17日,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复工。

③2月24日,部分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科技部门下属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经过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单位及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参见《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其他写字楼、创新创业载体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建议3月1日后有序复工。

④暂缓复工复业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卖场)、餐饮行业(不含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实体书店,城市阅读空间、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业以及经营单位。

问:企业复工复业的要求(条件)有哪些?

答:

企业复工复业时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有序复工复业。连续生产未间断的企业和已经批准提前复工的企业不再需要报备,按照企业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即可。2月10日起,新复工的企业均需按要求报备,并要严格落实“四个到位”。

1.疫情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应制定复工复业及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业方案应包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企业在复工复业前,应先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人员到岗,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复工复业前,企业要做好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以及仍在医学观察期内的员工,暂不返岗。企业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确保每一位员工知晓复工的要求、防疫的知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政府的激励政策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在社区、厂区、园区、楼宇内的相关场所,张贴公告,宣传政策,做到广而告之。

对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由企业对上类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初筛;省内其他各市返肥的员工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对发现问题及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隔离并送医救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街道(乡镇)、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企业要全面掌握外市返岗员工返程时间,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派车集中接送。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要求,为员工开具企业复工证明。

3.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防护培训、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上岗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员工进入厂区一律测量体温。严格按要求做好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做好集中居住职工的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暂停会议、培训、聚餐等群体性活动,确需举行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

4.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可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此外,企业复工前,要组织人员对内部安全设施、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避免带病仓促开工,确保消防安全。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在加班加点生产的同时,要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加强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确保生产期间消防安全。

问:企业复工如何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须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职工健康状况台账等。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报送。

问:如何核查、督查复工复业企业的责任落实情况?

答:

接受企业复工复业备案申请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材料,及时通过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反馈。必要时,相关部门须到现场核查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的职工排查和人员管理到位情况(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生产经营场所、生活区有没有实施封闭管理,重点区域(包括中央空调、电梯、楼梯间、卫生间、营业场所、职工食堂、集体宿舍)以及设施设备有没有消杀防疫到位,员工上下班交通保障及独立分餐等措施有没有落实、防疫物资储备情况等。现场核查无问题后,下发统一的企业复工复业通知书。

对不满足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不予复工复业,并做好解释说明;存在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业。

问:企业内部如何错峰复工返岗?

答:

企业要分批安排员工复工返岗,原则上可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最少人数标准来组织。要做好员工上下班及就餐时间的错峰安排,最大程度降低集聚性风险。

问:企业复工后如何强化职工管理?

答:

企业复工复业后要实行全闭环管理,加强对员工工作和生活的科学管理。

一是企业原则上不接待疫区来人,对于非疫区来人,也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全程管理。对职工每日实行严格的晨检制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应立即安排进入附近的隔离场所,并适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二是做到职工信息清晰完整。员工在复工前要签订疫情防控信用承诺书,主动承担疫情防控义务;上班期间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管理服务,下班后由社区管理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职工信息对接机制,确保有事时响应及时、应对科学。

三是严格管理返岗职工。企业必须严格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做到“社区(园区)——企业上班——下班回社区(园区)”,减少在外时间;职工在岗期间要做到“企业内到岗——公共活动——回岗”的闭环。提倡职工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可选择包租公交车、旅游车等廉价服务。倡导远程办公、在家上班、在群上岗、在线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避免集聚。

问:企业复工复业后会遇到各种困难,如何把握和处理?

答:

国家和安徽省连续出台多项利企优惠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难关,有序恢复生产,合肥市也及时出台了12条惠企暖企政策,这些政策举措奠定了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发展的政策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让惠企政策落实到位。企业也要及时让各项福利惠及职工,让未返岗职工不受损、不担忧。

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外地务工人员无法及时返岗,已复工复业企业面临用工紧缺。对此,提两条建议:一是鼓励弹性用工。尚未开工的企业员工、暂未返岗的返乡务工人员、未返校的大学生、城乡自由职业者、有工作能力的退休人员、志愿者等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合肥,且14天内无流行病学接触史的,鼓励以临时工、实习生或志愿者的名义,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工、钟点工等多种形式,支持、参与企业复工用工。二是开展用工调剂。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互助、职工自愿、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尚未开工的餐饮业、旅游业等服务业企业与复工工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鼓励尚未开工的服务业企业组织自愿参加的职工,到阶段性缺工的复工工业企业提供短期劳务服务,实现企业间人力资源合理调配。

企业还要灵活机动地降低成本,内部挖潜,如用带薪年休假、事假等冲抵这段时间职工的假期,变通职工考勤等。

对于供应紧张的防疫物资,所有复工复业企业和拟复工复业企业都要立足“单位自救”,政府也将强化生产调度,帮助企业解决应急难题。

合肥市教育局

今天发布

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开学工作指南

(第一版)

开学前工作

(一)建立防控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书记、校(园)长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压实压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将任务明确到人。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学校防控“三案九制”并提前组织教师员工开展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三案”即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九制”即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等。

3.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等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自防自控。

4.制定教学预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提前谋划教学安排,做好正式开学时无法正常返校学生的教学预案。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正常教学。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消毒药剂、消毒工具、清洗液、体温测试仪、防护口罩等防控物资的储备,确保防控物资开学前到位。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二)建立健康信息台账

6.开展健康监测。全面覆盖、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含外聘、外派人员和保安等第三方人员,下同)假期去向,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告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外出、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信息台账,落实外地返肥人员“一人一卡”登记制度,并督促其做好相关报告和隔离工作。对隔离观察、疑似和确诊的师生员工,要加强联系,掌握情况,注重心理疏导和服务保障。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要密切关注。

(1)在湖北省滞留人员要严格执行所在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暂不返回合肥,并做好本人、家庭成员的防护工作。

(2)从湖北省以外地区返肥人员须在返肥后1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主动接受测温,按规定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填报《外出人员健康档案卡》(见附件3,学校留存)。

(3)所有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省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离肥或返肥经停湖北省的,与来自湖北省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返肥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不得外出。

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居住的教职工,严格执行所在社区(村)管理要求,做好本人、家庭成员的防护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线上教学辅导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的紧急调配。在市区或县(市)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管理的师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由社区(村)组织上门收治,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7.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严格校园防控管理

8.做好西藏班、新疆班等留校学生管理。暂停一切校外及集体聚集性活动,图书馆、食堂实行人流量限制、错时使用、分散就餐等措施。

未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并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不允许目前留校学生请假离校,不允许已离校的学生提前返校。谢绝家长亲属等探访。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对在校师生员工每日实施晨午晚检,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隔离并向社区报告,由社区组织上门收治,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做好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管理,每日消毒。校内的教学、公共活动设施除了保证本校师生使用外一律关闭。

9.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必须保证人员在岗。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严禁擅自将校舍出租或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学校体育设施场地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四)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10.推进“离校不离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中小学防疫延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20〕11号)文件要求,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借助网络手段,为学生建立教学辅导的线上渠道。

11.开展身心健康指导。指导师生员工居家开展适度的室内体育活动,合理安排休闲与学习活动,学会自我调节与放松,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增强免疫力。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指导师生加强心理防护工作。加强对医护人员等奋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居家子女的关心和爱护。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2.加强卫生防护宣传教育。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掌握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正确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增强防控工作信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避免恐慌情绪。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经验做法。

13.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结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开学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重点做好教室、宿舍、浴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14.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浴室、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设立专门场地作为隔离空间。要对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行彻底排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开学日工作

15.错时安排返校时间。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明确不宜返校人员,并提前告知。根据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的监测,明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岗。

16.做好健康检查工作。开学当日,应指定校园出入口,做好返校师生员工晨午检等健康监测和师生缺课追踪工作。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和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非特殊原因,学生家长及亲属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7.加强特殊群体监测。根据开学前建立的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对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外地学生、有湖北省旅行或居住史的、开学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湖北或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学生重点加强监测。对确诊、疑似或医学隔离观察的学生,待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复课证明到学校查验后方可入校上课。

18. 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执行“三案九制”

19.落实各项预案制度。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自防自控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

20.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利用课堂、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对学生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1.落实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师生员工晨午检(其中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早、中、晚三次检测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对其病情和病程情况进行追踪。确定专门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

22.严格规范疫情处置。对在晨午检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报告社区、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做好相关记录。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复课证明到学校查验后方可到校上课。

23.落实常规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建立家校联动机制

24.持续开展家校共育。持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教职工群、学生群、家长群等向全体师生员工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学生和家长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的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25.规范开展集体活动。不组织开展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可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尽量控制参与人数、缩短活动时间。

26.严格校园集聚活动。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如升旗、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开展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7.合理安排入校时间。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和教室,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

28.加强实习实训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适用)。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对已在外实习的学生,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实施分类管控:

在疫情一般地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具有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撤回的学生要做好充分的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先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

不能撤回的,由学校联合实习单位负责管理,并严格遵守属地卫生防疫工作的要求,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

对已在重点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属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期间要确定专人做好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对实习期间放假的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开学时间及实习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其返回实习单位,不得提前。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

(四)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29.加强校园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要减少室内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寄宿制学校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用于专门投放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专用收集容器应相对密闭,并定时清洗和消毒,装满后应密封消毒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30.做好自我卫生管理。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做眼保健操前和午餐前,督促学生洗手。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每日洗手要求,推行六步洗手法。配置洗手液、肥皂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1.强化食堂安全管理。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饭盒、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教室或办公室就餐,也可以分餐配送至教室、办公室,减少学生流动聚集。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后厨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32.严格进出安全管理。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合肥最新病例基本情况:

根据省卫健委发布的最新疫情,2月11日0-24时,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本市7例(庐江县1例,瑶海区2例,庐阳区1例,蜀山区1例,新站区2例)。新增疑似病例5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例,新增危重症病例2例。

截至2月11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2例,累计死亡病例1例,累计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3109人。

累计确诊病例中,本市121例(肥东县25例,肥西县6例,长丰县5例,庐江县3例,巢湖市2例,瑶海区24例,庐阳区15例,蜀山区17例,包河区8例,高新区2例,新站区14例),外市36例(武汉市19例,黄冈市1例,上海市1例,太原市3例,长沙市1例,嘉兴市1例,深圳市1例,常州市1例,马鞍山市1例,阜阳市2例,亳州市1例,六安市2例,宿州市2例)。

截至2月11日24时,全市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34例,其中危重症病例3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151:郑某某,女,17岁,现居合肥市庐江县,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2月9日出现发热、头痛症状,由120急救车送至庐江县医院。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确诊病例152:吴某某,男,75岁,现居合肥市庐阳区,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2月2日出现咳嗽症状,就诊于省二院,2月5日就诊于安医二附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确诊病例153:朱某某,男,20岁,现居合肥市蜀山区,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2月4日出现畏寒、发热等症状,自行服药,2月6日由120急救车送至安医二附院。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确诊病例154:陈某某,男,51岁,现居合肥市瑶海区,与武汉有流行病学关联,2月8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2月10日就诊于市二院。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确诊病例155:孙某某,女,31岁,现居合肥市新站区,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2月8日出现干咳症状,2月9日就诊于合肥京东方医院。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确诊病例156:童某,女,39岁,现居合肥市瑶海区,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1月27日出现干咳症状,后一直居家,2月9日就诊于省二院。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确诊病例157:王某某,女,50岁,现居合肥市新站区,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1月28日出现干咳,自行服药,后一直居家,2月8日其亲属确诊后,社区工作人员拨打120送至省二院就诊。2月11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合肥市卫健委发布

2月12日

合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有关分布情况通报

确诊病例救治医院

性别年龄、涉及小区(或村居)等

有关分布情况通报如下

确诊病例救治医院分布情况

截至2月12日18时,全市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8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16例,市滨湖医院6例,安医大一附院5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1例。死亡病例1例。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28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52例,市滨湖医院11例,市二院22例,安医大一附院24例,安医大二附院4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2例,省二院13例。

确诊病例性别、年龄分布情况

157例确诊病例中,男性84例,女性73例,最小年龄5岁,最大年龄91岁,其中:10岁及以下2例,11—20岁4例,21—30岁29例,31—40岁30例,41—50岁41例,51—60岁29例,61—70岁12例,71岁及以上10例。

28例出院病例中,男性16例,女性12例,最小年龄16岁,最大年龄75岁,其中:11-20岁1例,21-30岁8例,31-40岁7例,41—50岁6例,51—60岁5例,71岁及以上1例。

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

曾涉及的小区(或村居)分布情况

肥东县(21个)

陈大郢社区紫玉华府

店埠镇定光社区新农村小区

店埠镇光大居委会光大新村

店埠镇和平社区汇景新城

店埠镇新城社区新城家园

店埠镇镇南社区

店埠镇青春社区育红小学宿舍楼

店埠镇定光社区传桥组

马湖乡马湖社区

马湖乡沙河村

八斗镇王城社区

石塘镇龙城社区

石塘镇供销社宿舍

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新村

店埠镇凯旋公馆

石塘镇新展社区

店埠镇星光嘉苑

店埠镇双桥新村

店埠镇桑园村

梁园镇俞庙村

店埠镇沿河东路原卫生局宿舍康居苑小区

肥西县(7个)

上派镇韩圩村

上派镇华邦万派城

桃花镇东冠繁华逸城

桃花镇信地华地城

铭传乡墩塘村

山南镇光明村

上派镇名邦中央公馆

长丰县(5个)

岗集镇玉成明珠苑

阿奎利亚城品

下塘镇顾圩村

北城世纪城一期颐徽苑

北城明珠小区

庐江县(9个)

庐城镇翠绿园

罗河镇鲍店村

矾山镇新中村

柯坦镇城池村

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

金牛镇铺岗村

同大镇施丰村

罗河镇吉桥村

泥河镇八里村

巢湖市(2个)

凤凰山街道城市之光C区

槐林镇武山居委会

瑶海区(20个)

临泉花苑小区

怡馨苑

华都城市花园

元一名城

凤翔家园

恒大中央广场

温莎国际广场

长江东路五里井17栋

铜陵路工业锅炉厂宿舍

斯瑞新景苑

恒丰嘉园

新创益民家园

芳邻家园

大兴镇合浦新村(恢复楼)

海洲景秀世家2期

马岗社区龙岗管委会宿舍楼

红星家园

香江世纪名城

国安家园

罗马花园西区

庐阳区(9个)

探矿厂宿舍

柏景湾青云轩

古城新村

杏林花园南区

海亮红玺台小区

海棠别院南区

四泉花园南区

土产日杂公司宿舍

公园西村

蜀山区(13个)

当代花园

中央美域A区

天和园

内森庄园

中铁青秀城

和谐家园(长丰南路)

颐和阳光100小区

龙居山庄天龙居

颐园世家

岳西新村B区

安徽电力公司黄山路生活区

通和易居北苑

家家景园3期

包河区(9个)

曙宏南苑

滨湖明珠西区

豪门金地小区

金湾嘉园

宝利丰广场

琼林苑小区

兴丰苑小区

万振逍遥苑

风和园

高新区(1个)

岭湖墅

新站区(9个)

合郢花园

家天下3期

昊天园小区

新海尚宸家园

园上园公寓楼

京商商贸城

金辉悦府小区

张洼新村

瑶海佳苑(兴华苑三期)

对于上述小区(村居),已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等要求,结合本小区(村居)实际,落实相关防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