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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关于恢复商贸服务业等 经营性市场主体营业的通告 (第15号)

时间:2020-03-03 03:50:40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全椒县关于恢复商贸服务业等经营性市场主体营业的通告(第15号)为统筹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

全椒县关于恢复商贸服务业等

经营性市场主体营业的通告

(第15号)

为统筹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商贸服务业等经营性市场主体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影剧院、图书馆、棋牌室、游艺厅、室内游乐场、网吧、酒吧、茶楼、KTV、公共浴室、足疗店、社会培训机构、室内健身场所、诊所、婴儿护理、美容保健(不含理发店)、宠物医疗等场所外,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性市场主体恢复营业。其中,书店阅读区不得开放;餐饮单位(如餐馆、奶茶店、咖啡馆等)不设堂食,仅提供打包、外卖、配送服务。

二、恢复营业的经营性市场主体要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五到位”(通风、消毒、测温、佩戴口罩、确定防控责任人),并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恢复营业的经营性市场主体要切实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

四、所有恢复营业的经营性市场主体,不得举办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宣传营销活动。

五、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严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0年3月2日0时起施行。

全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