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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关于集体户口上学问题

时间:2020-03-21 12:02:58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你好,我和我小孩的户口都是单位集体户,在安徽东风机电公司,属于包河区常青街道。我老婆户口在宿州灵璧。我们在合肥无房,只有在经开区有一套公寓,在住,不能迁入户口也就没

问题案例:你好,我和我小孩的户口都是单位集体户,在安徽东风机电公司,属于包河区常青街道。我老婆户口在宿州灵璧。我们在合肥无房,只有在经开区有一套公寓,在住,不能迁入户口也就没有学区。 想问一下孩子上学是在经开区我现在住的地方,还是在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包河区常青街道。 如果是在单位集体户地上学,报名时除了带上集体户口本,还需要单位开证明吗?如果辞职了怎么办

回复单位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解答内容:一、经包河区教体局了解: 根据包河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根据来信人的情况,在包河区有集体户,按照招生政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1.父母身份证;2.户口本;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4.儿童预防接钟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跟辞职没有关系。 二、经经开区社会发展局了解:根据目前的招生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