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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合科〔2018〕115号)是否继续有效

时间:2020-05-01 21:00:16       来源:安徽热线
摘要:问题案例:本人大力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特别是看到蔚来与合肥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将把总部迁至合肥的新闻后,下单购买蔚来新能源汽车一辆自用。但是询问销售人员得知,目前仅有国

问题案例:本人大力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特别是看到蔚来与合肥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将把总部迁至合肥的新闻后,下单购买蔚来新能源汽车一辆自用。但是询问销售人员得知,目前仅有国家新能源补贴在继续,无地方补贴。本人查询合肥市政府网站后,看到《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合科〔2018〕115号)在《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中显示延长一年。因此,本人想知道,现在这个文件是否有效,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是否能享受到地方补贴?

回复单位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技局

解答内容: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的通知》(合科2018) 115号)文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8) 48号)文件的配套实施细则、合政办(2018) 48号文规定“如国家新出台有关标准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调整执行”。2019年3月26日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 138号)明确规定,2019年6月25日后,地方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合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目前合肥市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正在拟定中,拟定对个人用户给予一定电费支持,具体以市政府印发的政策为准。请关注相关政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