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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及材料流程

时间:2020-05-25 06:32:54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 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生育保险享受流程生育待遇享受对象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

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生育保险享受流程生育待遇享受对象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本地定点医院生育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备案

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

生育津贴的领取:

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发放,生育津贴逐月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异地医院生育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

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

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

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表中要求的材料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含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生育津贴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选择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生育的,属于异地医院生育。

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生育的,不属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不能办理备案。

1.在定点医院生育且备案的参保对象无需再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生育津贴也无需再到医保中心申报;

2.不管是定点医院生育还是异地生育,都需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

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未工作,可使用男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金,给配偶进行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享受流程

1享受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如果满足男方参加职工生育保险足额到账次月条件的,女方未就业,可以享受合肥市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1000元。

2申报时限

女方生育一年之内。

3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③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

④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⑤住院发票原件、

⑥出院小结。

注意!流产和宫外孕,也一样可以报销。

流产和子宫外孕津贴享受流程

流产津贴

1、享受条件:参保对象携带社会保障卡和结婚证在合肥定点医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实时结算。具体使用方法请咨询您就诊医院的医保办。

2、申报时限: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

3、所需材料:(1)门诊流产:①社会保障卡、②流产病历、③费用发票原件、④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2)住院流产:①社会保障卡、②出院小结、③费用发票原件、④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异地急诊流产

1、享受条件:参保对象异地发生急诊流产和流产当期并发症的,应在1周内备案(备案途径:①电话备案、②合肥市医保中心生育经办窗口备案)。

2、申报待遇流程与本地定点医院流产相同。

温馨提示:

1.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所有待遇。

2.流产津贴限享受一次。

子宫外孕津贴

1、享受条件:参保对象患子宫外孕的。

2、申报时限: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3、所需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出院小结、③住院结算单、④费用发票原件、⑤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