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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中小学2020年招生最新政策(含学区划分)及报考工作指南来啦!!!

时间:2020-07-01 22:05:14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你们好!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招生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为了让你们深入了解我县2020年招生政策的变化,切实维护孩子们公平

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招生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为了让你们深入了解我县2020年招生政策的变化,切实维护孩子们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我们给大家写这封信,请认真阅读。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 公民(办)同招。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计划,各校要在计划内进行招生。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同步招生、条件一致,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但公办学校有“保底”的任务。

2. 入学年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如果学校有空余学位,出生日期可以放宽到2014年12月31日之前。但是,如果让孩子提前入学,根据规定整个小学阶段可能出现不能转学问题(全省学籍管理系统限制此类学生转学),请您务必慎重考虑。

3. 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根据《中办〔2019〕26号》文件精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也就是说,我县的所有民办学校均只在庐江县范围内招生。如果第一轮招生没有招满,可以经过市教育局批准后开展一次补录,补录招生可以跨县,但不得超出合肥市。请广大家长理解政策,不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4. 报名方式改变。今年,市教育局建设了网上报名系统。系统实时调取户籍、房产、学籍、经商、社保等“大数据”,甄别审核各类证件和材料。家长们要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拍照保存或复印一份放在家里,以备报名时或证件上交学校后使用。公办学校报名采取“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家长们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民办学校采取“网上报名(或预约)、超计划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家长们要在手机下载“合肥通”APP或在电脑上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不成功的,也要在系统上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分批、分时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审核。

5. 民办学校超计划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摇号,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民办学校无权通过考试、评测、面试等形式选择性录取,无权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民办学校向学生作出任何录取承诺均属无效行为。学生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准录取。

6. 招生报名时间。受疫情影响并结合实际,我县今年招生报名时间较往年略有推迟,具体时间请关注“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所有招生信息均以县教体局统一发布为准,任何学校擅自发布未经审核的招生信息均属无效,请家长不要受其误导,不要为贪图便宜提前交纳所谓“定金”“学费”。

二、普通高中招生

1. 严格确定招生范围。今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市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含168中学等)不得面向四县一市招生;我县公民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市区和其他县(市)招生。如果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但不得超出合肥市。

2. 严禁招收线下学生。高中是选拔性教育,中考成绩是普通高中录取的唯一依据,普通高中无权招收线下学生就读。从学生长远发展考虑,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学生更适合到职业高中就读。违规到普通高中读书,将无法取得普高学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请家长不要听信宣传误导。

3. 庐江二中(新校址)将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今年,庐江二中新校址将投入使用,秋季学期将在新址招收高一新生。学校将全面实行新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实施全封闭寄宿制管理。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培养学生自理能力,该校今年录取的学生必须全部在校内食宿,不需要家长在校外租房“陪读”,不得以任何理由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携带和使用手机。凡填报庐江二中志愿的考生,必须认可学校管理模式,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也请家长给予支持。

4. 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从今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拟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进行录取,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或以等级呈现。具体实施办法将于今年下半年待市教育局相关政策出台后公布。

尊敬的家长,衷心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招生即将开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公平是我们的重要工作。欢迎你们对今年的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加强监督,及时举报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听取你们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肃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82563602、87312552、87333960。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9日

庐江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业水平考试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1)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制定和发布考试大纲。

(2)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分值为: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信息技术30分。地理实行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闭卷考试与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

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科目分值为: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10分。考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县教体局批准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外语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1.2。考生须凭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附件1),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误后报县教体局审批,7月5日前统一报县教体局招办备案。

(二)统一考试时间

2020年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7月17日后一周,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考试具体安排,县教体局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省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信息技术考试为A、B、C、D等4个等级。

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体育与健康、实验考试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与健康: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实验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实验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2020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与健康、实验考试成绩。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学科毕业考试成绩不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但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政策性加分

根据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2020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如果军人子女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公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规定执行。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执行。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规定执行,支援湖北的医务人员表现突出并立功的,其子女参加中考加10分投档。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公布。

三、严格普通高中招生

1.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班额等因素,确定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变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我县各普通高中不得面向我市其他县(市)和市区招生;招不满的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但不得跨合肥市招生。

2.保持政策导向作用。2020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内,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对于因布局调整、父母部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情况,其指标到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按该校2019年高中招生总计划10%的比例,削减2020年招生计划。

四、稳步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根据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我县将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具体招生办法将于2020年下半年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严格招生录取流程。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无论公办、民办)学习的学生,都必须经过县招生办统一录取。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统筹疫情考务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对考生的健康监测工作。按规范严格做好考场通风消毒工作,保持座位合理间距,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控制考场周边及考场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比例、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结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对表对标中央和省教育扶贫政策,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按要求精准发放到位。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招生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县教体局中考中招咨询电话:82563539(招生办)、82563602(基教科)、82563609(职成科)、82563603(安全教育科)、82563636(教研室)。投诉电话:82563607(监察室)。

附:庐江县2020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庐江县2020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20届、2019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0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县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志愿设置、填报和投挡

今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所有考生志愿均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

五年制(3+2)高职、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按省规定进行。

录取按批次顺序依次进行,上一批次录取结束方可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其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上网报名填报中考志愿。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即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庐江县2020年中招志愿填报方案》(另文印发)。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合肥十中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单列,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0〕44号)执行。

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达到我县最低普高录取控制线的80%,按其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作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根据全县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018届(含当年)以前的考生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录取从8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批次顺序依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先录取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接着录取4所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再到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对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收回集中使用;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其中庐江三中自主招生(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计划先行录取;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

(一)普通高中学校

1.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中考总分(含文化课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庐江三中自主招生(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考生须达到最低普高录取控制线的8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化生实验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一次性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

1)计划安排

依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比例分解到县内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公布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县将结合实际,有计划地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

2)填报条件

2020年,我县继续严格执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皖教基〔2012〕9号)“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的规定,我县2020年继续严格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县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户籍在我县的单报名考生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考生视为一所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因学校布局调整动员分流的考生,与转入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的录取原则。

5.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招生、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等。

(1)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计划招生40人,招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2)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具体办法见附件。

(3)市区三校招生。合肥二中面向四县一市招收美术特色班50人,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90%,由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面向全省招生。合肥十中承办安徽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全省自主招收80名应届毕业生,招生办法咨询合肥十中。以上具体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民办高中对外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在我县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进行县外招生,具体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6.补录工作

县招生办将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予以公布,未被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补录办法由县招生办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招生。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管理方式(如庐江二中2020年迁入新校区,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收费标准等事宜。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考生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合理填报升学志愿,避免其受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教体局审核,并经县发改委批准后执行。学校须严格按标准分学期收取有关费用。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积极进行专业结构调整。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要不断创新招生模式和教学方式,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

附:1.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招生实施办法

2. 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定点

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计划招生数为40人。依据学校办学特色,本着稳步推进的原则,2020年招收的创新班为数学和物理学科。创新班招生计划包含在学校统招生计划之内。

二、报名条件

在庐江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突出,在数学和物理学科有一定特长和潜质,获得初中学校推荐资格。

三、招生程序

(一)初中学校推荐

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推荐资格。各初中学校结合实际,推荐道德品德良好、综合素质优秀、心理健康、数理学科有特长的考生,推荐人数控制在本校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毕业生总数2%左右,不足50人的学校可推荐1人。

(二)学生报名及审核

具备推荐资格的考生,凭初中学校出具的《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推荐表》和家庭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庐江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7月6日

报名地点:庐江中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

报名安排:7月4日:庐城镇、冶父山镇、汤池镇、泥河镇、万山镇、白山镇、同大镇、龙桥镇、石头镇;7月5日:郭河镇、罗河镇、乐桥镇、白湖镇、矾山镇、柯坦镇、庐江三中、庐江实验中学、白湖中学;7月6日:庐江四中、矾山中学、金牛中学、盛桥中学、裴岗中学、庐江五中。

(三)学科考核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学科考核。考生于7月19日上午7:30前到达庐江中学报到。

学科考核通过抽签采取双随机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上机操作)、数理学科学习潜质测评。考生无需专门准备。

按招生计划的3倍从学科考核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通过庐江中学校园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方法为中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学科考核成绩(百分制)×1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折算后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中考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文化课等级、语数外三科文化课考试总分等从高到低排序。

(五)招生录取

学科考核入围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所有批次的志愿。县招生办依据庐江中学提供的入围考生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第一批次先行录取,考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庐江县2020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规则进行。

四、本招生实施办法暂行一年。

庐江三中2020年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

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名额

1. 篮球自主招生:10名(男生)。

2. 足球自主招生:10名(男生)。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

1. 今年报名参加中考的2020届庐江县初中毕业生,有志于在高中阶段发展校园篮球、足球运动的毕业生。

2.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 2020年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54分。中考体育免试考生不得填报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

4. 符合以下报名资格:

(1)篮球:具备较好的篮球基本技术,身高175cm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篮球赛前八名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篮球赛但具有篮球运动特长,身高、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须经班主任、体育老师书写推荐信并出具学校证明。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2)足球: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功,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足球赛前八名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足球赛但具有足球运动特长,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须经班主任、体育老师书写推荐信并出具学校证明。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7月17日—20日凭中考准考证、体育考试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推荐函,近期2寸照片3张到庐江三中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包括相关材料及专业特质,品行端正、初中无严重违纪行为),逾期不再办理。7月21日,庐江三中将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县招生办,报名统计情况报基教科,7月22日,基教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终审。

报名地点:庐江三中教务处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87416921 87416465

四、专业测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由县教体局组织的专项测试。根据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体艺〔2016〕4号)、《合肥市市区2020年高中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秘〔2020〕67号)、《合肥市市区2020年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秘〔2020〕68号)等文件公布的方法,由安全教育科牵头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项目、时间、方法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合格认证:测试成绩60分及其以上为专项测试合格。

五、志愿填报

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须填报庐江三中志愿,否则视为无效。

六、择优录取

填报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80%。

根据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办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前十名考生中有成绩并列的,对并列考生则按实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再相同,则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七、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不填报庐江三中志愿,不能参加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录取。

3.凡按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条件招收录取的学生,要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入学后不得拒绝参加学校安排的训练和有关体育赛事活动。

4.在初中阶段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2020年庐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如提前入学,全省学籍管理系统今后会限制此类学生转学,各校在报名时要明确告知家长,后果由家长自负)。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所在镇政府和县教体局批准。

为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招生管理中的作用,2020年,市教育局建设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预约线下审核、摇号录取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进行数据审核校验。网上报名系统不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家长开放报名入口,家长不需在网上进行登记,继续实行现场报名、线下预审。

(一)公办学校

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 要求进行办理,由学校接收材料并审核校验,批量导入网上报名系统。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材料主要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1.小学招生

凡户口在我县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当地卫生院出具)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7月11—13日,7月24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城区小学招生办法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另文下发)。

2.初中招生

本县农村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或由毕业学校到镇中心学校集体报名,办理时间为7月8 -10日,录取时间为7月21—26日;城区初中招生办法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另文下发)。

外地就读回本县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农村户籍的到当地中心学校报名,城区户籍的到县教体局基教科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1-12日,7月26日(补报名),报名时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须学校盖章)。县内异地录取学生须提供异地录取审批表(附件3)。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须在本县范围内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一致。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于7月1日前报县教体局职成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按照“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民办学校严格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对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通过报名系统预约,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城西小学东侧)报名登记。每次最多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确认后不得修改。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可组织一次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县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回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到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民办学校优先招收直升学生,拟直升学生名单在7月6日前向基教科报备,由学校集体在网上报名。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听障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县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按照“一生一案”要求,规范、有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各校要根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的居住证明、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中另行明确。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我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各校要按照《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号)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农村寄宿制学校须优先为留守儿童住宿提供保障。

5.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县侨(台)务部门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外事部门出具证明。对符合在我县上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相关学校入学。

6.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7.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等,由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入学。

8.军人子女等入学。(1)军人子女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文件执行。(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文件执行。

9.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转干部安置至本县,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安置地所在学校就读。

10.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县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一方户口不在我县,本人户口随另一方在我县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2)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县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县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烈士子女。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管理。各校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把招生工作提高到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贯彻省市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深刻把握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调整的重大变化,落实民办学校审批地范围招生和电脑摇号录取等政策要求,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实行网上报名。为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还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摇号录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线下预审、线上(系统)登记校验,信息录入、批量导入率作为2020年对各镇中心学校和完中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

(三)广泛宣传引导。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简章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民办义务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各校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四)严格疫情防控。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按照错时错峰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入学报到等工作。

附件:1. 2020年庐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间安排表

2.庐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3. 庐江县2020年初中异地录取审批表

4.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预约)登录方法

5.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校验登录方法

附件1

2020年庐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庐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附件3

庐江县2020年初中异地录取审批表

编号:

附件4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网上报名(预约)登录方法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合肥通”APP或电脑PC端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

一、手机APP端

在“合肥通”页面上下端菜单行点击“服务”,选中“教育考试”,找到“四县一市报名入口”,选择“庐江县”进行相关操作。

二、电脑PC端

我县民办义务教育招生PC端入口挂在县政府网站。从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选择“庐江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相关操作。后期如增开其他入口,将及时通知各校。

附件5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校验登录方法

学校或教体局线下接收学生报名材料并预审通过后,进行登记,批量导入网上报名系统。在材料预审过程中,可以使用“系统”进行审核校验、信息查询。

一、手机端

学校管理员(需上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到教体局基教科)手机下载正版“合肥通”APP,在“合肥通”页面下端菜单行点击“服务”,选中“教育考试”,找到“四县一市报名入口”,选择“庐江县”进行相关操作。

二、电脑端

我县网上报名系统PC端入口挂在县政府网站。学校管理员从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选择“庐江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相关操作。后期如增开其他入口,将及时通知各校。

庐江县2020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我县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范围内。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内。

3.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实际居住(截至2020年8月31日,原则上满一周年,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因疫情影响的视为未中断)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阶段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文件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县民办学校均在庐江县范围内招生。

三、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网上预约。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人只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报名预约登录方法见附件3)。

2.网上预约及线下资格审核。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塔山路和丝绸路交叉口北侧,城西小学东侧)。

县教体局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导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招生录取。

1.直升生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名单须在7月6日前向基教科报备,由学校集体在网上报名,7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2.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制定摇号方案,经县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4.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补录;经县教体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中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与补录;民办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县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教体局监督电话:基教科 82563602、监察室 87333960、职成科 87333990。

附件:1. 2020年庐江县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时间表

2.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预约)登录方法附件1

2020年庐江县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附件2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预约)登录方法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合肥通”APP或电脑PC端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

一、手机APP端

在“合肥通”页面上下端菜单行点击“服务”,选中“教育考试”,找到“四县一市报名入口”,选择“庐江县”进行相关操作。

二、电脑PC端

我县民办义务教育招生PC端入口挂在县政府网站。从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选择“庐江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相关操作。后期如增开其他入口,将及时通知各校。

庐江县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 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商业门面房产权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但需在商业门面房实际居住。

2. 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执行县政府《关于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庐政办〔2007〕120号)文件。

3. 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5. 军转干部子女入学。军转干部安置至本县内,按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法规政策,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安置地所在学校就读。

6.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执行。

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执行。

8.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入学。分别由县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验证并出具证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实际居住地入学。

9.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执行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依据务工、经商和居住地证明,由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若学位已满,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10. 城区未安置拆迁户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书、无房产证明、拆迁安置房位置证明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11. 其他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县,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2)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县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本县城区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1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二、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并填写承诺书。各校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 27日。

1.城区户籍(或房产)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商业门面房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无房产证明(住宅);城区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城区无房产证明、拆迁安置房位置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务工人员:城区无房产证明、户口簿、人社部门备案的务工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截至2020年7月27日满一年)、居住证明等。

(2)经商人员:城区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6月9日前办理)、居住证明等。

3.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附件2)、户口簿、城区无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等。

4.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合肥市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就读申请表》(附件3)、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5.华侨、华人、港澳台胞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分别提供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审核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6.现役军人、烈士、公派出国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烈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7.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另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当地卫生院出具)。

8.本县学籍但非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异地录取审批表》(附件4),外县学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为稳妥推进招生入学工作改革,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今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家长在7月27日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预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且属于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输入学生身份证号、房产证号、房产所有人证件号等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核验(登录方法见附件7)。确认信息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信息登记记录。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或属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校登记并根据县教体局安排,组织集中审核。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

1.城关小学:从庐巢路和周瑜大道交汇处(塔山菜市场)沿周瑜大道向南至环碧公园东大门,穿过公园至环碧幼儿园大门,从环碧幼儿园大门向西至牌楼路,沿牌楼路向南至吴长庆路(城中路),沿吴长庆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河,沿西门河向北至城中路,沿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北至周瑜大道,由周瑜大道向东至塔山菜市场形成的封闭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物华大厦、育才花园、景色家园、中心城37-46幢、隆泰广场、绣溪新村、老县政府宿舍、皖中大市场等)。

2.城关小学(惠民校区): 从庐巢路和周瑜大道交汇处(塔山菜市场)沿庐巢路向东至外环北路,沿外环北路向西至余月水库东岸,沿岸向南向西至老庐白路,沿老庐白路向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东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南至塔山菜市场形成的封闭区域。朱墩村民组、塔山社区三里村民组。(主要住宅小区:惠民小区、鲍井新村、种子大厦、鲍井花园、翰林苑、幸福家园、天晨家园、瑞福居、塔山新天地、滚北安置房、北岗安置房、东方家园等)。

3.岗湾小学:从南门河与西门河交汇处,沿西门河向北至城中路,沿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三里河,沿三里河向南至南门河,沿南门河向东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东至兴丰路,沿兴丰路向北至南门河,沿南门河向东至西门河交汇处形成的封闭区域。滚桥安置点。(主要住宅小区:中心城部分、康居苑、阳光花园、水西门、文昌花园、绣溪豪庭、盛世豪庭、康乔嘉园、喜磄安置房、阳光壹号院等)。

4.城东小学: 从环碧幼儿园大门向西至牌楼路,沿牌楼路向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向东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北至庐巢路,沿庐巢路向西接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南至环碧公园东大门,穿过环碧公园至环碧幼儿园大门形成的封闭区域。高建社区。(主要住宅小区:海纳国际、东方华庭、世纪花都、朝阳花园、东升家园、高建小区、滨河新村、滨湖家园、皖江家园、东方都市、银河湾、时代家园、绿水雅阁、南河家园等)。

5.城南小学:从吴长庆路(城中路)与牌楼路交汇处的工商银行,沿吴长庆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河,沿西门河向南至南门河,沿南门河向西至兴丰路,沿兴丰路向南至沙溪路,沿沙溪路向西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向东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向西至牌楼路,沿牌楼路向北接吴长庆路(工商银行)形成的封闭区域。附城社区,城南村,老福泉村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主要住宅小区:文元学府、众发世纪城、缤纷南郡、秀水亭花园、白岗安置房、马园安置房、秀水邻里、城南学府、阳光水岸等)。

6.城西小学:从周瑜大道与越城路交汇处(红中水果大卖场),沿越城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汤池路,沿汤池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东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接越城路形成的封闭区域。 (主要住宅小区:光能花园、越城花园、福安小区、御龙湾、凤凰城、 滚塘新村、滚塘村、绿都花园、锦绣花园、骏业四季花城、 中兴世家、旭东大厦、融和家园,方店社区部分地区、塔山社区部分区域等)。

7.城北小学:从庐白路与周瑜大道交汇处(塔山菜市场),沿庐白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接庐白路形成的封闭区域。(主要住宅小区:大厦新村、北苑小区、府东新村、唐小圩、翠绿园、文明新村、工行巷、二中教师公寓、竹桂园、书香门第、兴和家园等)。

8.城北小学(幸福校区):从内环北路与合铜路交汇处,沿合铜路向北至外环北路,沿外环北路向东至余月水库西岸,沿岸向南至老庐白路,沿老庐白路向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接合铜路形成的封闭区域。申山村,迎松村(老三槐小学服务区),原塔山村(不含塔山社区三里村民组)。(主要住宅小区:幸福大街、春天华庭、怡和园、望湖城、臻园雅筑、塔山新村、滟澜山、书香名门、安正家园等)。

9.晨光小学:从内环东路与庐巢路交汇处,沿庐巢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北接庐巢路形成的封闭区域。马店村。(主要住宅小区:晨光家园、合景庐江壹号、湖山壹品、东郡名城、万家四季城、世纪华府、东方水岸、爱庐公园、新庐国际、城东碧桂园、恒大悦龙台、江山御府)。

10.三里小学:从内环北路与合铜路交汇处,沿合铜路向南至南门河,沿南门河向东至三里河,沿三里河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徽州大道(移湖路),沿徽州大道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汤池路,沿汤池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接合铜路形成的封闭区域。原三里居委会。(主要住宅小区:祥和家园、沁春园、和顺新天地、安德利广场、金港湾花园、逸景园、幸福世家、盛世莲花、苹果家园、曙光新村、玉兰庭、天润星城、长塘家园、鸿悦公馆、晨光大厦、众发名城、福地名都、世纪锦都、三里安置房、五里路沿街安置房、春天家园、清华园等)。

11.庐江四中(西校区)小学部:合铜路向南至南门河以西,沿南门河向东至黄山路以南,沿黄山路向南至泥河路以西,沿泥河路向西至合铜路以北,沿合铜路向南至南外环路以西。(主要住宅小区:桃园雅居、城西新村、吉陶景苑、美的城、湖畔樾山、碧桂园城市之光、和府、春城家园、移湖家园、碧桂园观澜壹号、天湖湾、西城桂花苑、滚桥家园、移湖社区、黄庄安置房、学府家园等,县河以南、合铜路以西)。

(二)初中。

1.庐江实验中学(本部):从周瑜大道与合铜路交汇处(安德利广场大酒店门前),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东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接庐巢路,沿庐巢路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吴长庆路(城中路),沿吴长庆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北至城中路,沿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北接周瑜大道形成的封闭区域。(主要住宅小区:和顺新天地、天润星城、天润公馆、世纪锦都、长塘家园、锦绣花园、绿都花园、物华大厦、绣溪新村、育才花园、隆泰广场、老县政府宿舍、东升家园、银河湾、光能花园、大厦新村、清苑小区、福地名都、汇川佳苑、时代家园、绿野花园、财富广场、安正家园等)。

2.庐江实验中学(北校区):从周瑜大道与合铜路交汇处(安德利广场大酒店门前),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东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接庐巢路,沿庐巢路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文昌路(晨光路),沿文昌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接外环北路,沿外环北路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接周瑜大道形成的封闭区域。原冶父山镇初级中学学区。(主要住宅小区:爱庐公园首座、东方都市、新庐国际、合景庐江壹号、城东碧桂园、惠民小区、朱墩安置房、鲍井新村、鲍井花园、塔山新天地、工行巷、翰林苑、竹桂园、翠绿园、北苑小区、庞庄、北苑新村、塔山新村、滚塘新村、凤凰城、盛世莲花、玉兰庭、曙光新村、苹果家园、幸福世家、金港湾花园、越城花园、御龙湾、融和家园、塔山新村、骏业四季花城、怡和园、中兴世家、清华园、春天家园、幸福大街、春天华庭、瑞福居、聚龙佳苑、书香门第、二中教师公寓、望湖城、滟澜山、臻园雅筑等)。

3.庐江四中(本部):从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经军二路向西至外环东路以南,沿外环东路向北至文昌路(晨光路)以西,沿文昌路向西至邓湖路以南,沿邓湖路向南至周瑜大道以东,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吴长庆路(城中路)以南,沿吴长庆路向西至文明路以南,沿文明路向北至城中路以西,沿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以南,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以西,沿文昌路向西至徽州大道(移湖路)以南,沿徽州大道向西南至五里路东南,沿五里路向南至泥河路以东,沿泥河路向西至合铜路东南,沿合铜路向南至外环南路以东的区域。原马厂初中合铜路以东的学区。(主要住宅小区:康乔嘉园、阳光花园、绣溪豪庭、水西门、阳光壹号院、众发世纪城、城南学府、中心城、秀水亭花园、秀水邻里、白岗安置房、文元学府、缤纷南郡、皖江家园、马园安置房、朝阳花园、海纳国际、世纪花都、东方华庭、南河家园、滨河新村、滨湖家园、万家四季城、东郡名城、世纪华府、晨光家园、东方水岸、恒大悦龙台、湖山壹品、江山御府等)。

4.庐江四中(西校区):从外环北路沿合铜路向南至文昌路以西,沿文昌路向东至徽州大道(移湖路)以南,沿徽州大道向南至五里路西北,沿五里路向南至泥河路以西,沿泥河路向西至合铜路以北,沿合铜路向南至外环南路以西区域。庐江四中西校区小学部毕业生;高新区,原马厂初中合铜路以西的学区,原迎松初中学区。(主要住宅小区:吉陶景苑、桃园雅居、众发名城、春城家园、城西新村、美的城、湖畔樾山、碧桂园城市之光、和府、移湖家园、碧桂园观澜壹号、天湖湾、滚桥家园、溪湖林语、名城御花园、学府嘉苑、黄庄安置房)。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1.小学报名。

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同时采集学生户口学籍相关信息。如学校学位有空余,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须年满6周岁(如提前入学,全省学籍管理系统今后会限制此类学生转学,各校在报名时要明确告知家长,后果由家长自负)。

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1-13日,7月24日(补报名)。

(1)城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在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

(2)城区拆迁户子女,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拆迁安置地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

(3)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转业干部、现役军人、烈士、公派出国人员、公安英模、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根据提供的证件,到居住地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

2.初中报名。

(1)城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在6月30日-7月3日收取、登记相关证件。不在城区参加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在统计表中备注“回原籍录取”,不需收取证件并登记。

(2)回原籍参加城区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教体局基教科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1-12日,7月26日(补报名)。

(3)非庐城小学毕业生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转业干部、烈士、公派出国人员、公安英模、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教体局基教科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1—12日、7月26日(补报名)。

(二)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3)拆迁安置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

(4)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

(5)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转业干部、现役军人、烈士、公派出国人员、公安英模、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

(7)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8)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符合条件的;

(9)外地回原籍就读学生符合条件的。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经审查无误后第一批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提供材料以及学区学校的学位情况,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效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

3. 庐江县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就读申请表

4. 庐江县2020年初中异地录取审批表

5.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公示表

6.庐江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录取报名承诺书

7.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校验登录方法

8. 庐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图(小学)

9. 庐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图(初中)

附件1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

注:县投资促进中心在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工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后签署意见;教体局在查验城区房产证明后签署意见。

附件3

庐江县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就读申请表

附件4

庐江县2020年初中异地录取审批表

编号:

附件5

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公示表

录取学校:

附件6

庐江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录取报名承诺书

学生姓名: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承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并保证自觉服从教育部门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监护人签名: 复核人:

2020年 月 日

我提供的材料如下:

录取意向

(根据居住地,按照就近原则,意向顺序填写①、②、③)

说明:1.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如果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将按房产所属学区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提供证件的时间截止为7月27日前。

附件7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审核校验登录方法

学校或教体局线下接收学生报名材料并预审通过后,进行登记,批量导入网上报名系统。在材料预审过程中,可以使用“系统”进行审核校验、信息查询。

一、手机端

学校管理员(需上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到教体局基教科)手机下载正版“合肥通”APP,在“合肥通”页面下端菜单行点击“服务”,选中“教育考试”,找到“四县一市报名入口”,选择“庐江县”进行相关操作。

二、电脑端

我县网上报名系统PC端入口挂在县政府网站。学校管理员从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选择“庐江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相关操作。后期如增开其他入口,将及时通知各校。

▌信息来源:魅力庐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