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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枞阳县城区幼儿园、小学招生方案

时间:2020-07-04 14:52:56       来源:综合
摘要:
枞阳县示范幼儿园2020

枞阳县示范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

枞阳县示范幼儿园座落于美丽的莲花湖湖畔,创建于1958年,2012年与原城关小学校园合并,按照省一类园的标准新建了独立园舍,占地面积6600㎡,建筑面积3950㎡,现有11个班级规模,各功能室设备齐全,美观实用,办学质量一流,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提升办园质量,我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自2020年秋季调整招生方案,现将 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户口所在地为枞阳镇。
  (二)年龄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小班)。
  (三)相关证件齐全(原件)。
  1.幼儿户口本。
  2.《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通知单》。
  3.《体检合格通知单》。
  三、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拟招生四个小班,每班25人,共100人。中大班不招新生。
  四、招生方式
  通过摇号的方式按计划录取。
  五、招生程序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吴芳 副组长:钱佑平、周群芳 成员:全体教师
  (二)制定招生方案(2020年4月)。
  (三)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并广泛宣传(2020年5月——8月)。
  (四)发布招生公告(具体时间将通过示范幼儿园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预报名登记,入园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将通过示范幼儿园公众号另行通知)
  报名期间,符合示范幼儿园招生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示范幼儿园一楼大厅预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此号码即作为摇号号码,并通过公众号公布通过初审幼儿名单。
  (六)实施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将通过示范公众号另行通知)
  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届时将邀请教育局领导、县公证处、幼儿家长代表以及电视台全程参与,确认拟录取幼儿名单。
  (七)公示录取幼儿名单。
  摇号结束后,通过“示范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录取的幼儿名单,供幼儿家长查询摇号结果,并在园门口张贴公告。
  六、本招生方案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
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政策解读

近日,枞阳中心学校出台了《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相比往年,有部分调整,现就社会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方案》制定出台的原因。
  答:①依法办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利。②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③促进社会公平,实施网络平台阳光招生。④提前调研各学校的招生规模,有效控制大班额。⑤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
  2.与以往招生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动和调整?
  答:①提前调研各学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按计划招生。②启用网络预报名与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登记相结合的办法。③调研情况和预报名结果将作为制定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3.城区各学校招生范围(学区)有没有变动?
  答:学区划分尊重历史,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根据预报名情况,除部分学校有微调之外,大体保持不变。
  4.各学校招生规模是怎么核定的?
  答:按照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硬件和师资),确定学校开班数,班额要控制在45人以内(教育部、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以此确定各学校招生规模。
  5.今年启用网络预报名,网址是什么?
  答:枞阳中心学校网址是http://www.zyzxx.org/
  6.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网络预报名?
  答:家长在中心学校网站下载预报名登记表的时间是1月22日-3月15日。预报名登记表电子档请在2020年3月15日前发到邮箱1251840993@qq.com。
  7.家长不会网络操作怎么办?
  答:网络用户操作相对简单,打开链接点击下载即可。如果确实还有不会操作的,可以请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帮忙操作。
  8.今年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2020.1.15 -3.15上门调查和网络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了解适龄儿童分布情况;②2020.3.16-3.20实地登记,汇总调研;③2020.3.21-6.30制定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④2020.7.20-7.21集中登记,提交报名材料并审查;⑤2020.7.31各校公布录取情况。
  9.过了网上预报名的时间还能登记吗?没有登记可以报名吗?
  答:网上预报名的时间为2020.1.22 -3.15,过了登记时间,将不再提供下载链接,3月15日后不再接受预报名电子档。没及时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可以在3月16日至20日,在枞阳中心学校教育工会办公室刘林主任处填报纸质稿。后期如学位紧张,将按照预报名表提交顺序录取。
  10.有的资料不能提供,在网上预报名时,可否随意填报?
  答:不能。家长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法提供的资料宁可不提供,也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很重要。所有提交的资料都会保存下来,还将记录在案,对学生的入学以及今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有直接影响。
  11.家长买了期房,是否可以做为入学依据?
  答:可以。但要根据所在学区学位情况,如学位不足,需要接受枞阳中心学校统筹调剂。
  12.什么情况下可以学生祖辈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且与祖辈生活居住在一起。
  13.居住小产权房的,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自购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学生家长能提供房产确实为本人所有的有效资料(水电费等发票要一年以上),并且学校通过实地走访后认定的,可以申请就读。
  14.没有房产证编号怎么办?
  答:房产证编号属于必填项,如果没有房产证编号,可填写购房合同号(备案)。

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

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阳光招生改革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铜教基【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网络预报名情况和城区小学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眼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机制、强化统筹、从严监管,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招生工作在枞阳县教体局和枞阳镇政府的领导下,由枞阳中心学校统筹规划,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禁止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按学区保障入学的原则。在实施网络预报名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2020年秋季城区一年级新生的分布特点,科学制定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划定服务范围,最大限度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就读。城区小学(枞阳小学、城关小学、旗山小学、石岭小学、金山路小学、蒲洲小学、二中东校区小学部)划片范围按《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划分》(附件1)执行。
  4.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外户口)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内非枞阳镇户口)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枞阳小学、蒲洲小学、开发区新旗小学)就读。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凡年满6周岁(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城区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将由中心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不接收201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2.城区适龄儿童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要求请见《枞阳县城区小学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
  3.招生计划
  枞阳小学2个班
  城关小学5个班
  旗山小学7个班
  石岭小学3个班
  金山路小学4个班
  蒲洲小学2个班
  二中东校区小学部1个班(暂由蒲洲小学管理)
  四、招生程序
  1.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采取上门调查和网络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了解适龄儿童分布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集中登记,提交报名材料并审查;城区各校公布录取情况。具体程序请见《招生流程图》(附件3)
  2.具体时间安排
  (1)2020.1.15 -3.15上门问卷调查,组织网络预报名。中心学校安排人员分赴各居委会和小区,发放《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摸底登记表》。通过电视台、中心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zyzxx.org/)、短信平台等媒体发布《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致家长一封信》、《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登记表》和《新生入学预报名统计表》,借春节期间家长比较集中的时机,收集适龄儿童就学信息。如学位紧张,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预约报名的儿童。
  (2)2020.3.16-6.30枞阳中心学校根据预报名情况制定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结果在中心学校网站公布。
  (4)2020.7.19-7.20枞阳中心学校分组安排人员,对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行集中登记,地点城关小学校园内。家长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4)提交材料,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5)并审查。材料提交前如实填写《材料袋封面清单》(附件6),撕下“粘贴联”并粘贴在材料袋上,“留存联”家长自行保管,作为领取材料原件的依据。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5)2020.7.24-7.25枞阳中心学校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与报名情况核算空余学位数,按照出生时间顺序,补录2014年8月31日后出生儿童,学位招满为止,届时具体情况见补录通告。所有补录学生家长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7),7月25日后不再补录。
  (6)2020.7.26-7.28枞阳中心学校组织证件审核、上门调查等工作,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
  (7)2020.7.31前城区各小学张榜公布录取情况,家长自行查询。如需提前领取材料原件,请凭《材料袋封面清单》的“留存联”,联系相应学校招生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1.适龄儿童预报名时,家长提供的有关证件及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导致学区划分不合理,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校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参与者的法律责任。
  2.要严格控制“大班额”,每班不超过45人。城区各校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3.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的原则,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落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
  4.招生工作由中心学校统一领导,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中心学校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登记及乱收费行为,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通报。
  5.具体问题请参考《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政策解读》(附件8)。
  6.如后期上级主管部门对一年级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按组织程序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1.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的;
  2.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的;
  3.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4.拒绝本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学区招生的;
  5.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6.擅自提前招生、招收特长生和无学籍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7.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
  枞阳中心学校城区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咨询、举报电话:18055609876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20.6.15
  报:县教体局、枞阳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划分
  枞阳小学学区范围
  湖滨路50号(枞阳二中)以西;护城路;光明路;凤凰山路;正大街;白鹤峰路;月儿湖路;连城西路(北站红绿灯路口以西)。
  学区内主要小区:财富广场,正大小区,东风商寓,月牙湖小区等。
  城关小学学区范围
  湖滨路1号(枞阳县律师事务所)——湖滨路50号路两侧(含枞阳二中校园内住宅);
  渡江路1号(县种子公司)——渡江路37-3号(北站红绿灯及后面的私人住宅);
  连城东路188号(北站中行营业厅)——连城东路70号(原地税局)路两侧。
  金山大道1号(原水上派出所)――金山大道东55号路两侧(含华翔观天下小区);
  银塘西路39号(执法局以东)――银塘西路70号路两侧(青山路与银塘路交叉口红绿灯);
  长江路小桥圩以西(门牌号单213/双208)――长江路353号(盐业公司)路两侧。
  学区内主要小区:御华府,狮峰山小区,华翔观天下,九云山庄,天城莲花广场,汇金广场,山水兰庭,金坛花苑,步行街,方家墩,东湖山庄,连湖养殖场宿舍,人大宿舍,航运公司,翠苑新村,金坛新村等。
  旗山小学学区范围
  银塘西路38号(和煦丽苑)——银塘路与东湖路交叉口路两侧;
  连城东路1号(县妇幼活动中心)——金鼎名都小区路两侧(含金鼎名都);
  渡江北路32号(阳光国际城小区)――渡江北路119号(粮食储备库)路两侧;
  城北出口红绿灯——东湖路与银塘路交叉口红绿灯路两侧。
  学区内主要小区或支路:和煦丽苑,金鼎名都,阳光国际城,荷香苑,山水云间,旗山花苑,银塘花苑,盛世名都,银塘星城,锦绣华庭,众阳一品,旗山商城,中海山水城,康居小区,丽苑山庄,沿桥路,东四庄路,金尖路。
  石岭小学学区范围
  渡江路32号(北站中国银行)——渡江路148号(王家亭红绿灯)路两侧;
  金山大道东57号(逸龙山庄)――金山大道东77号(明望集团)路两侧;
  渡江北路(新世纪公寓)——旗山路与渡江路交叉口(宏实中学)路的南面。
  学区内主要小区或支路:逸龙山庄,莲花组,腰塘组,新世纪公寓,都市华庭,陆岛山庄,东方花苑,观湖巷,白云路,马灯台区,王家亭小街,龙井路和莲花路两侧住宅(见示意图)。
  金山路小学学区范围
  金山大道西1号(红宝石)——金山大道西(盛世龙城)路两侧;
  渡江北路(新世纪公寓)——旗山路与渡江路交叉口(宏实中学)路的北面。
  沿河村、连城村、小缸窑居委会。
  学区内主要小区:龙湖国际城,天利明珠,盛世龙城,玉龙花园,景发花苑,西湖山庄,金色水岸,连湖开发区,瑞景花园,金桂景观园,天利山庄,桐桂苑,绿岛公馆,莲花新区等。
  蒲洲小学学区范围:
  长江路1号(大方食品厂)——长江路小桥圩以东(门牌号单209/双206)路两侧;
  东湖路与银塘路交叉口---东湖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以西区域。
  学区内主要小区:蒲城新区、幸福家园、快乐家园等。
  二中东校区小学部学区范围:
  银塘东路----科技局(含沿途私人住宅)路两侧;
  东湖路与银塘路交叉口---东湖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以东区域。
  学区内主要小区:滨江现代城,天城上府,天城学府,碧桂园,国投中心城,尚泽江南府,中梁一号,古塘村安置点等。
  附件2:
  枞阳县城区小学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常住地的认定
  第一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1.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证明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确定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县城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县城区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照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4.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私租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6.租住公房。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7.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凭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以居住地确定学区;已购期房的,凭房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依据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
  8.房屋拆迁户。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无房证明、居委会盖章的租房合同进行登记,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的核查小组现场核查后,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9.挂靠户。挂靠户是指2018年8月31日前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10.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际常住地的认定
  第三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际常住地认定需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持居住证;
  2.租房合同;
  3.持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4.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说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招生方案》中第二大类第4条款执行。
  第三章其它无法认定实际常住地的,将参考户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附件4:
  枞阳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
  报名材料清单
  一、登记程序
  审核材料→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登记(预报名情况)→提交材料
  二、登记类型与材料清单
  1.本服务区户口(特指沿河、连城、小缸窑居民)----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备案)原件复印件,全额购房发票。
  4.爷孙户----证明祖孙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5.自建住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自建房报建证明)或一年以上缴费凭证。
  6.公租住房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缴费凭据。
  7.共有房产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共有房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8.挂靠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018年12月31日前挂靠),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9.进城务工
  A类----市外户口: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居住证,租房合同,家长经商或务工证明;
  B类----市内(非枞阳镇)户口: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租房合同,家长经商或务工证明。
  说明:
  1.自建房住户不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的,必须提供1年以上的水电费等发票,并由联合核查组上门核查,请在7月25日前保证联系畅通,家中有人。
  2.以下登记类型的学生,如学位不足需接受调剂:8月31日后出生的补录儿童,市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购房产为期房,公租住房,共有房产,挂靠户。
  3.接种证、接种通知单在学生入学后按所在学校通知要求办理。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