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滚动资讯

定了!黄山消费券7月15日起发放!附详细规则

时间:2020-07-12 01:18:28       来源:综合
摘要:“黄山礼惠•开心消费”消费券7月15日开始——9月15日结束共分6个批次在支付宝平台发放 投放时间

“黄山礼惠•开心消费”消费券

7月15日开始——9月15日结束

共分6个批次

支付宝平台发放

投放时间

本次活动拟定于7月15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共分6个批次发放消费券,首批发放时间为7月15日。

发券种类及数量

主要包括:商超零售、住宿、餐饮、汽车销售四大类。其中商超零售消费券(200减50)每批次2万张、住宿消费券(200减40)每批次5千张、餐饮消费券(200减50)每批次2万张、汽车零售消费券(3000元)每批次1百张。

发券模式

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采取先到先得模式,线上抢券线下消费,市民和游客领券成功后可到全市指定的活动商户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

覆盖范围

本次活动合作平台通过招标确定的是支付宝,商户端主要是依法注册登记在我市,并接受用户使用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的商超、零售、餐饮、住宿和汽车销售类市场主体。

消费端线上抢券对全体市民和游客开放。

抢券使用办法

活动从7月15日开始,届时支付宝将设“黄山礼惠·开心消费”活动主会场,每批次发放消费券均为中午12点,市民和游客可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登录抢券,每人每批次四类消费券可各抢一张。市民和游客抢券成功后,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商超百货、住宿、餐饮三类消费券进入支付宝APP卡包,在有效期限内到活动指定商户消费后,付款时通过“付款码”或“扫一扫”完成消费券核销,汽车采用预约报名,需在本地购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家用新车,开具本地购车发票,且所有购车程序完成后兑现,每次消费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有效期为汽车类30个自然日、住宿类15个自然日、商超零售和餐饮类为7个自然日,均含发券日,过期失效。消费券核销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的,则该券原路返回消费者账户。消费券超过使用期限,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该券作废。退款金额扣除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银行卡。

 

更多活动细则可通过支付宝APP首页黄山消费券活动页面发布

消费券发放方式

活动期间,活动日中午12点市民和游客在支付宝APP进入活动主会场抢消费券。首批发放时间为7月15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汽车类30个自然日、住宿类15个自然日、其他类均7个自然日,过期失效。失效消费券资金重新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消费券共发放6个批次。(视情况增加或缩减)

发放时间如下

领取流程及规则

 

 

汽车消费券使用说明
1.汽车消费券申领和使用必须是同一人,不可转让、不可售卖;
2.消费者在支付宝提交汽车消费券申领意向后,30天内完成购车交易活动(包括在指定经销商家购车、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机动车登记以及向经销商提交申报材料)已登记汽车消费券申领意向的消费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购车交易活动,将失去参与本轮汽车消费券活动资格,可在下一轮继续申领意向;
3.消费者所购车辆必须是在指定汽车经销商家购置的7座(含7座)以下家庭用汽车(二手车、货车等除外),机动车辆(本地开票)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0元,并在本地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
4.在活动期间符合参与条件的消费者,未申领汽车消费券意向且已购车的消费者,同样可以补申请参与活动;
5.汽车消费券红包发放后可能迟延展示到卡包,请稍后去【支付宝-卡包]查看;
6.汽车消费券总计600份,将分批投放;
7.参与"黄山礼惠·开心消费"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协助消费者以虚假方式套取政府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取消参与资格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8.本活动主办方咨询电话0559-2514849支付宝热线95188;
9.指定汽车经销商家名单见支付宝活动页面。

备注:视活动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办方有权对消费券额度和投放模式进行优化调整。

 

活动监督电话:12345

黄山消费券领取流程及规则领取流程及规则

来源:黄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