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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房租租赁补贴何时发放?

时间:2020-07-17 06:00:07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问题案例:去年登记的房租租赁信息,目前状态还是待审核,2020已过半,去年的房租租赁补贴何时才能审核发放?回复单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解答内容:您好,答复如下: 一、申请

问题案例:去年登记的房租租赁信息,目前状态还是待审核,2020已过半,去年的房租租赁补贴何时才能审核发放?

回复单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解答内容:

您好,答复如下: 一、申请奖补起始时间:企业及个人于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申请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资金奖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二、申请范围:市辖区内出租自筹住房(含商改租、工改租)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市租赁平台备案。三、奖补发放条件和标准:(一)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二)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按照每平方每年奖励1元计算)。(三)自筹商业、办公、工业性质房屋,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4元,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20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自筹分散式租赁住房企业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计算)。以上奖补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四、申请方式和流程:(一)个人用户。1、申请流程。已注册的个人用户可直接登录网页http://60.173.254.127/或“合肥住房”手机APP,未在市租赁平台注册的需实名注册(注:注册人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备案出租人一致)。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更多”、“租赁奖补”,菜单会列出可申请奖补的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奖补”,填写承诺书,系统跳转至奖补申请表单页面,显示系统默认奖补月数和奖补金额,与实际不符的,请据实录入实际租赁月数,绑定银行卡号(用于发放财政奖补资金,注:银行卡需与实名认证人一致),上传租期内能反映一个月度的租金收缴证明(如:银行流水、网络支付截屏、租金收据等),点击“确认申请”提交奖补申请,等待审核。2、申请条件。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住房租赁合同及租赁关系真实有效。租赁双方有抚养、扶养关系或个人承租给企业使用的房屋,不得申领奖补资金。3、审核流程。提交申请后,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市租赁中心)通过线上校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比例现场核查,对拒绝配合上门核查的,取消奖补资格,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二)企业用户:1、录入企业信息。企业用户登录市租赁平台“管理端”,进入“企业信息”页面完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并“保存”。2、申请企业资质。申请奖补的企业(包括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其工商注册地在合肥市区范围内,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屋租赁类经营业务;商业用房、工业厂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必须满足消防、安全、卫生、采光、通风等居住条件,且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3、申请奖补流程。通过“奖补申请”模块进入企业奖补申请表单页面,查看2019年度备案房源信息列表,对房屋的性质进行批量或单个核实,奖补月数由系统自动计算,需按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真实性审核,完成以上步骤并自查核对后,勾选“企业承诺”,点击“申请奖补”提交申请,等待审核。4、审核程序。企业提交申请,市租赁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企业资质、项目情况、住房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此次财政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http://hffd.hefei.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5、申请专项奖补资金的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列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监管。咨询电话:62877198、62610853,6293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