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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如何举报不文明养狗?

时间:2020-09-24 20:07:30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 一、对违反限养禁养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及延续手续、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外出未为犬只佩戴标识、遗弃犬只、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

 一、对违反限养禁养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及延续手续、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外出未为犬只佩戴标识、遗弃犬只、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对养犬人未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及违反规定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可拨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三、对未按照规定对饲养犬只进行免疫、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犬只尸体的,可拨打0551—63538449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4月9日,合肥市人大网站公布《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文。该条例2019年12月24日经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1999年出台的《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将同时废止。

根据条例,每户养犬超过一只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禁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禁养犬只,并处以每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