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滚动资讯

贵池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缴费时间公布

时间:2020-10-16 12:45:13       来源:安徽365热线
摘要: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池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实施方案》,即将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那么,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

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池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实施方案》,即将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那么,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怎样变化?哪些人可以参保?怎样缴费?具体请看小编给你带来的详解

哪些人可以参保?

凡户籍在贵池区或常住在贵池区城乡居民均属于本次参保对象(含2020年度出生人口),具体如下:

1.户籍在贵池区的城乡居民。

2.户籍不在贵池区,但长期居住在贵池区经商、就业、就学等,且在户籍地等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居民。

3.贵池区中小学学生。

4.池州市区大中专学生(含职高)。

下列人员可不作本次参保缴费登记对象:

1.在校大学生、离退休干部、服刑人员、出国出境人员和现役军人等已纳入其他制度保障的,可不作本次城乡居民参保对象。

2.筹资过程中死亡人口,不作本次参保对象。

3.已参加全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不作为本次参保对象(但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目前存在停保或断保,未超过一年以上的,由本人自愿可以参加本次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登记;超过一年的,应作为本次参保对象)。

4.户籍在贵池区,已在其它地区参加基本医保(不含商业保险),情况属实,不作本次参保对象。

5.2021年新生儿,不提前预交参保费,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1年度缴费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1年度城乡居民(含在池就读的大学生)基本医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城乡居民须以户为单位缴费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其中一户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或在异地参保的人员,应出具参保相关证明,其本人不再参加本次城乡居民医保,重复参保不享受重复报销。

2021年度城乡居民(含在池就读的大学生)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全年830元/人,保险待遇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

各级政府财政补助550元/人

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一些特殊群体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其中:

1.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城乡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指2015年底未脱贫贫困人口)享受政府定额资助参保,本年度其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250元、个人承担30元。

3.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按6︰4比例享受政府资助(以下简称政府定额资助)参保,本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170元、个人承担110元。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享受政府定额资助参保。本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170元、个人承担110元。

5.户籍在贵池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享受政府定额资助参保,本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170元、个人承担110元;其中“百岁”老人(即1920年12月31日前出生)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6.对2015年底已脱贫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参保,即被认定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及其它符合政府资助困难人群,分别按以上政府资助的标准进行资助参保。

7.对符合政府资助参保多项条件的,以享受其中一项最高标准执行。

8.享受政府资助参保人群以区政府职能部门2020年11月30日前确认的数据为准(除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外)。

如何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1.户籍在贵池区的城乡居民,涉农镇街道一律在其户籍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户籍在池阳、秋浦、清风、杏花村(非涉农社区)四个街道的,可在就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户籍在本区且享受政府资助参保资格的城乡居民,在其资格确定的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

2.户籍不在贵池区,但长期居住在贵池区经商、就业、就学等,且在户籍地等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居民,可在其常住地镇(街道)村(社区)申请参保缴费登记。

3.贵池区中小学学生随父母在其户籍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登记。

4.池州市区大中专学生(含职高)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享受政府资助参保大学生,可在户籍地进行参保登记)。

缴费时间

请广大参保居民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17:30期间即时缴纳费用,以免影响新一年度待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