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盐城市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激励机制?
来源:盐城市政府办公室
盐城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早缴早受益”,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待遇水平。根据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定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65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同时,探索建立与参保居民缴费水平相挂钩的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以及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养老金调整办法,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到2022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每年不低于8%的幅度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