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苏州频道 > 民生热线

苏州市单位统一给员工发放的供暖费补贴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时间:2020-10-30 22:29:03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摘要: 单位统一给员工发放的供暖费补贴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来源:苏州地税局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

 单位统一给员工发放的供暖费补贴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发放的供暖费补贴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