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苏州频道 > 民生热线

苏州市企业按规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0-11-01 16:27:41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摘要: 请问企业按规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来源:苏州地税局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

 请问企业按规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因此,企业向员工发放的高温费不属于免税所得,应当全额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