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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居民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未缴满,是否可以自己继续交

时间:2020-11-02 13:10:53       来源:
摘要: 问题案例::我妈到21年2月份就到退休年龄了,但是还有4年保险没交满,不过她们厂里面说的申请下来可以帮忙一次交满2年零11个月的保险,剩下的自己在继续交。而且要本地户口才可以。

 问题案例:我妈到21年2月份就到退休年龄了,但是还有4年保险没交满,不过她们厂里面说的申请下来可以帮忙一次交满2年零11个月的保险,剩下的自己在继续交。而且要本地户口才可以。请问厂里可以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规定: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单位应缴未缴的补缴手续要在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能办理了。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89号)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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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