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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2019年年报填写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0-11-03 01:01:17       来源:
摘要: 问题案例::我公司是2019年11月成立的,是分公司性质,不是法人。是否需要在信用网填写年报。如果需要填写,分公司填写年报有什么特殊要求吗?解答内容::您好,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

 问题案例:我公司是2019年11月成立的,是分公司性质,不是法人。是否需要在信用网填写年报。

如果需要填写,分公司填写年报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解答内容:您好,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经市场监管部门(包括行政审批局)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都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2019年度年报。分公司如果非独立核算,企业年报中资产状况信息可以填写为“0”;如果独立核算,则需按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

回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