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南京频道 > 民生热线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不是主贷人,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时间:2020-11-05 09:26:52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摘要:本人离婚后没有房产,婚内首套房贷未还清,但公积金贷款不是主贷人,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

本人离婚后没有房产,婚内首套房贷未还清,但公积金贷款不是主贷人,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规定,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贷款申请信息或申请增加(减少)抵押人的,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按照您的描述,婚内家庭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暂未还清,离婚后需要申请贷款系统去名业务,需携带:

1、夫妻双方身份证、离婚证;2、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3、去名申请书;4、房屋产权证。到贷款办理银行申请,银行送材料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部门进行审核,以贷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如申请贷款去名业务办理成功后,个人名下无房,首次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