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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该怎么报销

时间:2020-11-08 01:16:42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请问外地户籍常州社保,但是人在盐城分娩。在报销生育保险时需要哪些材料?异地的准生证明是否可以?谢谢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已于

 问题案例:请问外地户籍常州社保,但是人在盐城分娩。在报销生育保险时需要哪些材料?异地的准生证明是否可以?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已于2020年3月15-16日期间多次电话联系咨询者,无人接听,现答复如下:

参加市本级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参保女职工生育申报材料如下:

一、窗口申办

用人单位填写完整的《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或《常州市市本级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以下情形提供对应材料:

(一)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

1. 医疗费用发票;

2. 出院记录(住院提供);

3.出生医学证明;

4.《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二)异地生育(在本地生育材料基础上增加以下三项):

1. 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2. 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3. 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

二、网上申办

单位申办人于每月20日前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sbs.czhrss.gov.cn/)网办大厅,在“待遇申请”模块下进行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每月26日后可登录网办大厅,在“生育结算支付凭证打印”栏打印《常州市本级职工生育保险金结算凭证》。

(一)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

不需要提供材料。

(二)异地生育:

1.《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3.医疗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住院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

6.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7.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社保中心零报科,0519-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