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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公司限制出勤、减少给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时间:2020-11-09 08:06:42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公司现在以疫情和经营困难为由,限制员工出勤,只给员工安排常州最低标准2020元的百分之八十的出勤,以达到只支付部分工资的目的。且开始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

 问题案例:公司现在以疫情和经营困难为由,限制员工出勤,只给员工安排常州最低标准2020元的百分之八十的出勤,以达到只支付部分工资的目的。且开始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要求赔偿两倍,公司不接受,回复说:“要么拿N+1的赔偿,要么留在公司公司还是只给最低出勤的工资。”

公司限制出勤是否合理合法?要求两倍赔偿能否实现?该如何操作?

解答内容:已于2020年4月15日电话回复解释相关问题。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