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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断交的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时间:2020-11-13 22:00:08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各位领导,我在1998到2000期间在常州一建工作,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金等,在2000年离职,个人档案提出,后期养老保险等都断交了,那么我原来缴纳了的2年怎么能取

 问题案例:各位领导,我在1998到2000期间在常州一建工作,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金等,在2000年离职,个人档案提出,后期养老保险等都断交了,那么我原来缴纳了的2年怎么能取出来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需要退保,则需符合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十五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返还。

参保人员(不含临时账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满十五年,本人不再延长缴费,且不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愿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养老待遇支付窗口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或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书》(一份,由职工本人填写);

2.1995年12月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原件一份,由市本级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3.1995年12月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一份,由局养老处提供);

4.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办理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依法应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单位办理:《常州市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申请: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联卡(借记卡)原件。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