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州频道 > 民生

关于常州市2018年度稳岗补贴的文件

时间:2020-11-18 23:23:58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请告知一下关于申请2018年度稳岗补贴政策的相关文件网址,谢谢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常人

 问题案例:请告知一下关于申请2018年度稳岗补贴政策的相关文件网址,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常人社发〔2019〕114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改(经发)委(局)、工信局、税务局、总工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税务局 省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3)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我市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涉及的企业裁员率按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执行,各级人社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其2018年裁员率和2019年初至申请时当月的裁员率均须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稳岗返还审核认定流程

1.申请。企业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填报《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亏损月份的月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2.审核。按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建立联合审核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审核企业裁员率、联审会议召集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核查企业信用情况,确认是否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会同工信部门审核企业是否未被列入 “僵尸”企业名单;税务部门提供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2018年以来季度或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信息;总工会负责审核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企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申请拨付返还资金。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是否符合“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条件,由联审会议共同认定。对单个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由人社部门牵头报请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审定。

对单个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或联审会议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18年以来季度或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信息,无法确认企业存在“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情形的,可由人社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该企业2018年以来的经营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在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拨付。

三、其他

1.单个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首次拨付返还资金的50%,在其履行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承诺后再拨付50%。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申请期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19年12月达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在2020年1月31日前进行补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再受理。

3.“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是指: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连续6个月亏损;或在2018年度内、2019年度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亏损8个月及以上。

各地要结合实际,落实措施,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落实。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附件:

1.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税务局 省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稳岗返还对象和标准

一是企业稳岗返还。对2018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一是线上申请为主。市本级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wsbs.czhrss.gov.ex2.http.80.ipv6.changzhou.gov.cn/)办理申报手续。

二是线下受理为辅。2019年8月至12月,市本级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区就业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市本级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企业持相关材料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2号楼C区13-17号窗口:8558892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