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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退休事宜及社保账户咨询

时间:2020-11-18 23:53:35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我原来在吉林长春是国有企业职工(已交社保超过15年),我1969年4月生日,2010年来常州工作(户籍在长春),社保是临时账户。2018年失业,自己继续交社保至今。请问如果现在户口迁

 问题案例:我原来在吉林长春是国有企业职工(已交社保超过15年),我1969年4月生日,2010年来常州工作(户籍在长春),社保是临时账户。2018年失业,自己继续交社保至今。请问如果现在户口迁入常州,在哪个城市办理退休?退休年龄是多少?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目前已属于常州市户籍,符合退休条件,可以在常州市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女职工退休年龄:

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