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您好。我是按照常州市人才引进计划来常州工作的。我的户口是学校的集体户口,我孩子和丈夫在我丈夫公司的集体户口上面,也就是说我的户口和孩子的户口不在一起。请问这种情况下,怎样可以把我和我孩子的户口都签到我现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上?谢谢。
解答内容::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人才引进是通过人社部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的,人社部门会有相应《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包含户口迁移人员信息,您凭《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到公安部门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如果人才引进时您孩子不符合人社引进人才随迁户口条件,就是不与你一起随迁。您可以在您户口落户常州以后再申请您的未婚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不管申请迁往前户口在哪里,只要人社部门同意迁往的人员,公安机关根据《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都可以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