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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咨询休学和复学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和怎们办理手续?

时间:2020-11-26 14:54:42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公立学校,高一开学后不久,孩子因病请假了一段时间。在考虑是恢复上课,还是继续请假治疗,还是申请休学治疗? 1、请问一个学期可以请假多长时间?时间计算指连续还是累计? 2、

咨询内容:

公立学校,高一开学后不久,孩子因病请假了一段时间。在考虑是恢复上课,还是继续请假治疗,还是申请休学治疗? 1、请问一个学期可以请假多长时间?时间计算指连续还是累计? 2、如果办理休学需要什么条件?有没有规定疾病什么程度才允许休学?需要医院开什么证明和办哪些手续? 3、休学期限有什么规定?在广东省高中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写的休学期限以1年为限,这里的意思是必须满一年才能复学,还是最长期限是一年,在一年内都可以申请复学? 如果从休学日期开始算满一年的话,到下学年的学期中间才能复学,前面请假耽误的进度和错过的活动难以补足。 能否申请在下一学年开学时复学,这样孩子能正常跟上学校的进度? 3.申请复学需要什么条件 孩子在下一学年申请复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和怎们办理手续?

回复内容:

您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附件9),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休学:    (一)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    (二)学生参军或出国出境就读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二十九条  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经审核同意休学的,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准予复学的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休学期满不能如期复学的,须根据上述流程办理续休手续。义务教育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办理复学或续休手续达到2周,且经学校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视为辍学,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休学超过2年者应予退学,所在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如还有疑问,可以致电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电话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