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深圳频道 > 民生热线

(深圳)港澳小学和中学申请入读公办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0-11-26 19:30:42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父母一方是深户,父母离异状态,父亲在深圳罗湖有房产,两小孩是香港户籍一直在香港跟母亲居住现在需要申请回深圳居住就读小二和初二。需要什么条件?

咨询内容:

父母一方是深户,父母离异状态,父亲在深圳罗湖有房产,两小孩是香港户籍一直在香港跟母亲居住现在需要申请回深圳居住就读小二和初二。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可自行联系学校办理转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由各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各区情况略有不同,详见各区教育局具体规定。基本条件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如有疑问,建议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直接向辖区教育部门反映。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