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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715新政后离异人士购房资格的问题

时间:2020-11-30 16:04:36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您好,想请问以下情况购房资格的问题。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20年年初协议离婚,离婚前夫妻双方在深共一套住房,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因孩子上学问题,

咨询内容:

您好,想请问以下情况购房资格的问题。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20年年初协议离婚,离婚前夫妻双方在深共一套住房,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因孩子上学问题,女方想换购一套学区房,于2020年6月将原房产卖出。现女方和前夫在深均无房产。请问在715新政下,女方目前是否有购房资格。 谢谢!

回复内容:

据你所述:去年离婚,离婚时名下有一套住宅,离婚后已出售,咨询是否有购房资格。答:目前不能购买。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 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 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