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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会影响办理商转公贷款

时间:2020-12-01 22:46:24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您好!本人于18年购买了深圳市商品房一套,当时办理的是商业贷款。目前房屋刚刚入伙交付,开发商正在办理房产证(房产证还未办好)。
目前我想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咨询内容:

您好!本人于18年购买了深圳市商品房一套,当时办理的是商业贷款。目前房屋刚刚入伙交付,开发商正在办理房产证(房产证还未办好)。 目前我想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作还商贷使用,请问: 1、由于目前还是商贷,提取公积金是否会影响我后续办理商转公贷款? 2、如果不影响,最多能提取多少(保留余额多少)能办理最高的公积金贷款?(个人50万/家庭90万) 3、后续办理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是直接扣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作还公积金贷吗?(如果余额足够的话) 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具体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职工可登录我中心网站的在线办理入口有“额度试算”模块、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或支付宝-城市服务-深圳公积金进行贷款试算,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柜台审核结果为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具体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