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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圳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盖章咨询

时间:2020-12-03 08:54:51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你好,
我目前在A公司工作,已经在深圳市报名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但是在考试之前,我换工作换去了B公司,那我到时候考试通过了,需要领取证书,那时候的盖章盖B公司的

咨询内容:

你好, 我目前在A公司工作,已经在深圳市报名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但是在考试之前,我换工作换去了B公司,那我到时候考试通过了,需要领取证书,那时候的盖章盖B公司的可以吗? 我可以提供在A公司工作的工作证明,和B公司的工作证明。 再或者,我今年只考过了2科,然后换了工作,剩下一科下一年考,通过后,领取的证书提供的材料也是只有B公司的盖章,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提交哪些资料,财政局才会承认我的工作经验,然后给我发证书? 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根据报考通知,大专学历需满5年会计工作年限,本科学历需满4年会计工作年限。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中级资格人员需在报考前已取得最高学历证书,会计工作年限自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当年算起。考后审核时,报考人员单位有变动,报名信息表上无需加盖新单位公章,提交资料时需另外附上离职证明或社保凭证。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