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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深工作,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异地(湖南长沙)购房怎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时间:2020-12-03 16:29:13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我是深户,在深工作,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异地(湖南长沙)购房怎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异地购房消费发生后,符合条件的

咨询内容:

我是深户,在深工作,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异地(湖南长沙)购房怎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异地购房消费发生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在三年以内(以票据时间为准),对同一套住房分别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具体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关于后续提取:还贷提取仅支持本市购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不能申请还贷提取。职工家庭需对后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的,本市无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本市有房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应参照办事指南。    关于办理流程:请登录我中心网站-个人登录-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异地购房提取。预约过程中会弹出提示框“您是否对该套异地房产申请过住房按揭,如是请点击确定,如否,请点击取消”点击确定后可预约建行及招行网点,点击取消的可预约管理部网点,请按实际情况选择。持其他银行联名卡的职工亦可预约上述两家银行及管理部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请在约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预约网点的公积金柜台办理。    关于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包括异地,下同),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2010年9月30日以后购买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