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深圳频道 > 民生热线

(深圳)关于幼升小学位申请条件之社保

时间:2020-12-18 11:36:20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本人工作单位是东莞的合资企业,2014开始派驻到宝安区福永,长期驻厂于客户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我所在企业没有在深圳注册任何公司,本人社保在东莞缴纳。

咨询内容:

本人工作单位是东莞的合资企业,2014开始派驻到宝安区福永,长期驻厂于客户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我所在企业没有在深圳注册任何公司,本人社保在东莞缴纳。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有资格申请公立学校?如有,该办理那些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规定,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