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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关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继续教育

时间:2020-12-19 00:25:56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您好,我于2018年5月在江西省南昌市取得初级会计证书,2018年底来深工作,截止到目前还未进行过继续教育。请问我是需要进行2019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吗?如需要,深圳20

咨询内容:

您好,我于2018年5月在江西省南昌市取得初级会计证书,2018年底来深工作,截止到目前还未进行过继续教育。请问我是需要进行2019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吗?如需要,深圳2019年的继续教育已经结束,我可以接受江西2019年的继续教育吗?如不行,那我接下来该怎么继续教育啊?谢谢您的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于2020年4月30日截止。现已过截止时间,无法补登记,没有完成的暂未收到有影响的通知。请关注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或网站)相关通知公告。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2020年继续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