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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补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一些疑问

时间:2020-12-20 04:56:07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中处理我的问题。以下为我的个人情况及问题:15年,我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深工作,根据当时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府令273号)分两次领取了合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中处理我的问题。以下为我的个人情况及问题:15年,我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深工作,根据当时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府令273号)分两次领取了合计6000元的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8年,因个人深造需求,赴法留学就读全日制硕士项目,于19年学成毕业归国,并在近期已完成留学人员引进工作。依据我市2016年11月28日印发的《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十七条,我应符合“学历晋升”“补领差额”的条件,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没有相应填报选项,请问领导,我需要如何补领补贴费用呢?

回复内容:

你好,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相关业务请参阅我局网站有关栏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70002700169558324816440300&type=openQzqd。也可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8123602或12333。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