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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加急)

时间:2020-12-20 18:44:55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我在湖北考取的初级会计职称,现在在深圳工作,继续教育是在湖北进行还是在深圳?



回复内容:
您好,初级证书全国通用。

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我在湖北考取的初级会计职称,现在在深圳工作,继续教育是在湖北进行还是在深圳?

回复内容:

您好,初级证书全国通用。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