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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是否可以补缴?

时间:2021-01-20 12:38:00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我2018年4月正式入职并当月缴纳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请问现在能否把2018年4月至今的公积金补缴起来?



回复内容:
您好。自20

咨询内容:

我2018年4月正式入职并当月缴纳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请问现在能否把2018年4月至今的公积金补缴起来?

回复内容:

您好。自2010年12月20日起,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公积金缴交的相关义务。单位专办员可以通过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申报预约再携带申请材料到预约的柜台排队取号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01.10